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错情的通报

日期:2020-07-28 11:06 来源:永安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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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市人民政府网站抽查发现的错误情况通报如下:

一、具体错误情况

1.市城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永城管〔202033号),文中出现“抢险物质”的错误内容。

2.市公安局《关于给予陈达曙同志表扬的通报》(永公政〔202042号),文中出现“得已解决”的错误。

3.市文旅局《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永文体旅〔202067号),文中出现“增强增强”的错误。

4.大湖镇 《关于做好山塘、水库、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湖政〔202033号),文中出现“抢险物质”的错误。《关于下发2020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预案的通知》(永湖政〔202050号),文中出现“物质储备”的错误。

5.西洋镇《关于下发<西洋镇粮食产能区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永西政〔202024号),文中出现“给予给予”、“拨付”的错误。关于印发西洋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永西政〔202033号),文中出现“暴雨来监”、“ 物质储备”的错误,其中错把“物资”写成“物质”的错误出现6,实属不该。

6.燕东街道《关于成立社会救助评审领导小组的通知》(燕东办〔202028号),文中出现“组  长:涂爱(办事处主任)”的严重错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错情的通报》的要求,用好网站发布平台提供的“立即检测错字”功能,加强上网信息内容审核工作,杜绝错误出现的情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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