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市人民政府网站抽查发现的错误情况通报如下:
一、具体错误情况:
1.市城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永城管〔2020〕33号),文中出现“抢险物质”的错误内容。
2.市公安局《关于给予陈达曙同志表扬的通报》(永公政〔2020〕42号),文中出现“得已解决”的错误。
3.市文旅局《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风展红旗如画•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永文体旅〔2020〕67号),文中出现“增强增强”的错误。
4.大湖镇 《关于做好山塘、水库、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湖政〔2020〕33号),文中出现“抢险物质”的错误。《关于下发2020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预案的通知》(永湖政〔2020〕50号),文中出现“物质储备”的错误。
5.西洋镇《关于下发<西洋镇粮食产能区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永西政〔2020〕24号),文中出现“给予给予”、“拨付”的错误。《关于印发<西洋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永西政〔2020〕33号),文中出现“暴雨来监”、“ 物质储备”的错误,其中错把“物资”写成“物质”的错误出现6次,实属不该。
6.燕东街道《关于成立社会救助评审领导小组的通知》(燕东办〔2020〕28号),文中出现“组 长:涂爱赞(办事处主任)”的严重错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错情的通报》的要求,用好网站发布平台提供的“立即检测错字”功能,加强上网信息内容审核工作,杜绝错误出现的情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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