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0-09-28 11:24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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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现将2020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2020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递补人选资格复核时间为 2020年10月12日之前(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永安市人民政府主楼23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3804783。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填写《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属于境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永安市退役士兵专岗的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  

  4.报考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  

  (1)2018届、2019届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报考时考生个人档案存放情况证明;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的须提供2020年7月社保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须填写承诺书。  

  (2)省内基层服务项目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须提交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报考时考生个人档案存放情况证明;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的须提交2020年7月社保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须填写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察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带齐复核所需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办理资格复核手续。未按时完成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到现场办理面试资格复核手续时,须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主动出示动态“八闽健康码”(如是橙码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配合防疫检查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等措施。 

  5.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我局将在永安人事考试系统 (http://yarsks.lywsrc.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2020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 

  2.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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