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及投诉举报电话
永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我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四、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八、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九、监察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十、监察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十一、监察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欠薪投诉举报电话:12333,0598-365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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