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1-08-02 17:38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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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2021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现将永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将于2021年8月5日进行。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上午时间7:50前到达永安市南门广场中国银行门口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可食用),建议考生不穿着连衣裙、连体裤等不方便体检的服装。

  2.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1寸证件照1张以及水笔一支。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3.根据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当场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4.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检查的(禁做肺部X线),考生应在体检前与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怀孕考生及生理期考生应在体检时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打探体检结果。违规者,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要求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8.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直接缴交体检医院,男性403.5元/人,女性480.5元/人。

  9.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在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1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低风险地区考生体检当天需凭绿色健康码并佩戴好口罩经检查后进入医院,高、中风险地区地区考生和近期从高、中风险地区返永的考生及体温异常考生应主动向我局报告,将按相关规定另行安排体检。

  请考生及时关注“永安市人事考试系统”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0598-3804783。

  附件:2021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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