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永安市洪田镇马洪小学土地权属的公告(永自然资源确〔2021〕2号)
2021年9月,永安市洪田镇马洪小学(以下简称马洪小学)持有关报告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对位于洪田镇马洪村292号马洪小学用地进行土地确权。根据马洪小学用地报告,马洪村委会、洪田镇人民政府核实意见和实地调查:马洪小学于1964年永安县古竹人民公社马洪大队管理委员会为发展教育无偿调拨属第二生产队土地6.1亩(其中农田2亩)给马洪小学做为办学场地。现状土地上有一栋两层砖混结构建筑物,从1987年建设投入使用至今,一直用于教学楼及教工宿舍楼。申请确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马洪小学使用,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无纠纷。
经马洪小学与相邻权利人现场指界,测绘单位实地测量,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永安市洪田镇马洪村292号,宗地面积2749.86平方米(4.12亩),宗地四至:东至菜地,南至村内道路,西至村内道路,北至水沟挡墙、围墙。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拟对宗地进行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为马洪小学,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面积2749.86平方米(4.12亩),土地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
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永安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权属凭证或证明材料。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土地确权。
联系电话:0598-3832205 联系人:小董。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