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二批见证补贴情况公示

日期:2021-11-12 11:29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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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7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占红燕等69人符合申请见证补贴有关规定,为增加见证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11月18日

  咨询电话:0598-3650312(人社局办公室)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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