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永安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度永安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继续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平台申请。经审核,我市共有1602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社保补贴条件,拟发放社保补贴379.3488万元(具体名单和金额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社保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安市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2日
咨询电话:0598-3650312、3633145(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21年度永安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公示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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