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第二批企业招用2020-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4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2020-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2020-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根据上级提供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名单和企业提供材料,经审核,拟发放第二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永安车务段、百胜餐饮(福州)有限公司永安南门餐厅等87家企业招用的248名2020-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37.2万元。为进一步增强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3日
咨询电话:0598-3650312、3633145
附件:
1.企业招用2020-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表
2.企业招用2020-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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