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优惠房申请资格情况的公示
根据《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2〕1号)和《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永委人才办〔2022〕3号)文件规定,经组织报名、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本次共有4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优惠房受理资格,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7日。
如对本人结果或他人申请资格有异议,请向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申请复核或反映,联系电话:3613256。
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
|||||
序号 |
申请人 |
配偶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申请类别 |
申报对应的条件 |
1 |
翁芷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2 |
官国根 |
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3 |
洪 玮 |
戴婧瑶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4 |
刘 祥 |
李梁燕 |
三明市第二医院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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