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优惠房申请资格情况的公示(2023.4.3)
根据《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2〕1号)和《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永委人才办〔2022〕3号)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本次共有4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优惠房受理资格,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10日。
如对本人结果或他人申请资格有异议,请向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申请复核或反映,联系电话:3613256。
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
|||||
序号 |
申请人 |
配偶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申请类别 |
申报对应的条件 |
1 |
柯美珠 |
永安市立医院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2 |
罗欣悦 |
永安市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
3 |
姜雯莉 |
饶庆忠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永安永乐路证券营业部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4 |
郑若琳 |
永安市京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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