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优惠房申请资格情况的公示(2023.6.5)
根据《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2〕1号)和《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永委人才办〔2022〕3号)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本次共有1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优惠房受理资格,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至9日。
如对本人或他人申请资格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申请复核或反映,联系电话:3613256。
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
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
|||||
序号 |
申请人 |
配偶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申请类别 |
申报对应的条件 |
1 |
陈宇晨 |
三明市第二医院 |
人才优惠房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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