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3年第二批新增岗位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生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8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市拟对第二批39名首次来永就业、本市新就业人员、在永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5.85万元。为加强新增岗位补贴资金发放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第二批新增就业岗位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第二批新增岗位补贴发放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
公示电话:0598-3650312、3633145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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