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资格情况的公示
根据《永安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2016〕45号)和《关于实行人才住房保障申请常态化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永委人才办〔2018〕2号)的规定,经组织报名、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其中:2023年第一批9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住房保障受理资格,符合首次购房补贴条件二类6户(见附件1),人才公寓二类3户(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1日。
如对本人结果或对他人申请资格有疑异,请向有关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3800285;市人社局人才科:3613256;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3634269)申请复核或反映。
附件:1.永安市2023年第一批(第一、二季度)人才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符合首次购房补贴条件人选汇总表
2.永安市2023年第一批(第一、二季度)人才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
中共永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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