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3年第一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文件精神,经网上申请和审核,张钊、王靖等22名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以上,符合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条件,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共计发放第一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6.6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
咨询电话:0598-3650312(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23年第一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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