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3年第二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文件精神,经网上申请和审核,罗亚博、陈丽敏等84名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以上,符合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条件,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共计发放第二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25.2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11日
咨询电话:0598-3650312(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23年第二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