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文件精神,经网上申请及审核,李冬冬、孙智勇等39名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符合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条件,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共计发放第三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11.25万元(具体名单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咨询电话:0598-3650312(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23年第三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表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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