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提出的每个问题,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43条,并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2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立说立行及时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坚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听取整改推进情况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整改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推进。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有力
(1)反馈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领会得不够深刻、把握得不够全面,在找准与机构编制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方面思路不广、办法不多,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重要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方面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二是进一步优化学习形式,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教育的主要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形成学习、思考、实践、总结、提高的良性循环。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上级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深入乡镇(街道)和涉改部门单位开展机构改革专题调研,多次赴三明市委编办沟通汇报,为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做好充分准备,同时明确改革任务要求、工作环节、时间节点和相关政策口径,稳步推进我市机构改革工作。
(2)反馈问题: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撰写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强化机构编制工作依法依规管理》课件,并积极与市委党校沟通对接,已将其纳入科级干部进修班教学内容,有效加强了《条例》相关内容的普及。二是积极与市融媒体中心沟通,借助今日永安等媒体渠道,开设机构编制云课堂栏目,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目前机构编制云课堂已在今日永安上发布。
(3)反馈问题: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意识。二是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福建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机构编制网上日常监督检查。结合2023年度《机构编制核编证》年度审验工作,开展全市各单位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日常机构编制事项审理、各单位年度机构编制报告等工作,同步调研各单位《条例》实施情况,进一步压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2.统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差距
(1)反馈问题:协调编制调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全市党政群机关编制情况进行梳理、自查,按规定程序调整优化编制配置,通过使用周转编制、干部结构调整、人员自然减员等方式解决6个单位超编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规范机构编制核定、调整,确保不出现超编问题。
(2)反馈问题:解决教育系统教学与编制矛盾存在瓶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情况,重新测算核定全市中小学(职专)、幼儿园编制数和人员控制数,并印发《关于重新核定永安市中小学(职专)、幼儿园编制数和人员控制数的批复》(永编〔2023〕15号)。根据《永安市教师“周转空编”管理办法(试行)》,用好“周转空编”,作为教师正式编制的补充,缓解教师编制紧缺矛盾。二是持续推进“县管校聘”机制,由教育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实行总额管理,通过统筹配置编制和跨学校调整的办法,解决城乡学校教师不平衡、学科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三是撰写《全市教师现状及今后需求预测分析报告》,为解决教育编制供需矛盾提出意见建议。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反馈问题: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未能真正做到“调研先行、谋定后动”,存在对有关文件精神没吃透、不消化,在贯彻执行中研究思考不够深、沟通对接不够紧、行动措施不够快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园区机构改革、小陶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做到吃透、悟透。结合实际,与园区管委会紧密沟通,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运行机制,修改完善园区管委会“三定”方案,并提交编委会研究审定;加强与小陶镇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征求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综合执法改革意见建议,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小陶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更好发挥改革示范带动作用。二是2024年1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论证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明委编办〔2023〕24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机构编制申请事项,采取相应论证方式和工作程序,分类开展调研论证,真正做到“调研先行、谋定后动”,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4.推进服务保障工作仍存在不足
(1)反馈问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后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计划,按计划严格实施实地核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后监管”。二是加强内部联动,依托机构编制科开展的《机构编制核编证》年度审验工作,与机构编制科联合审查,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法人应变更未变更情况,督促16家事业单位及时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2)反馈问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征求乡镇(街道)及涉及赋权部门对赋权工作意见建议,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深入住建、城管、水利、林业等部门走访调研,梳理汇总赋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会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市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乡镇(街道)执法协作配合的相关机制意见,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5.落实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
(1)反馈问题: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上持续加力。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对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对照材料聚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剖析,并单独成段。二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分管的副主任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2)反馈问题:落实统战工作要求还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编办党支部2024年度学习计划,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助力全市统战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反馈问题:“一岗双责”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制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确保室务会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由综合科严格审查把关室务会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坚持领导干部在述廉的同时,更加注重述责的标准,对述责述廉不到位的室务会成员,立即提醒并督促整改,确保述责更详实、更具针对性。
(2)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重新制定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将事业单位登记科纳入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容,同时对照各科室职责,全面分析查找风险点,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与日常工作、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等严密结合,做到风险防控常态化。
(3)反馈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和联系,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一同参会,及时主动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反馈问题: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附件不全、附件时间错误等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财务凭证附件资料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同时对财务凭证中附件不全、未签审等情况,责令业务经办人进行整改补全。二是2024年2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财经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把关意识,严格报销审核。
(2)反馈问题:活动方案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财务凭证附件资料自查自纠,对附件不全、不匹配等情况进行整改。二是2024年2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财经制度,进一步加强材料审核意识。
3.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还不够严实
(1)反馈问题: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要针对问题谈,不得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要引导其认真分析犯错原因,剖析错误根源、性质、危害,指明改正的方式方法,从中吸取教训、廉洁履职。
(2)反馈问题:干部日常监督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将《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并将“八小时之外”和净化“社交圈”“生活圈”的表现纳入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通过主题党日、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一季一警”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干部对警示教育的重视度。针对干部队伍存在的不同问题,结合岗位实际,抓住关键环节,有针对性进行谈话,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从源头上杜绝不良作风滋生。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集体决策议事机制还有待规范
(1)反馈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结合单位实际,重新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原则、决策实施与决策程序。
(2)反馈问题:“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从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机制。
(3)反馈问题:个别事项未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遵照《室务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室务会议事决策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反馈问题:政治学习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领导带头、党员跟进的方式,把学习氛围辐射至全体党员干部,在全办形成崇尚学习、重视学习的良好风气。二是加强党建规范表述学习,引以为戒。开展党建规范表述专题学习,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使用规范党建表述,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标准化水平。
(2)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有局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党建工作材料规范建档情况,确保支部工作手册、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党建工作总结等规范建档,妥善保管。二是紧贴机构编制工作实际,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形式。以编办党建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通过创新学习形式,拓宽支部学习渠道,开展主题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机构编制发展问题展开学习研讨等形式,激发组织生活新活力。
3.干部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足
(1)反馈问题:执行选任规定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2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现选人用人程序倒置问题。完善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对新任用的股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2)反馈问题:干部队伍配备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现有干部情况进行摸底,认真评估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并于2023年11月重新配齐体改科、综合科、登记管理科负责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优化干部队伍配备。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编办将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干部职工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组织基础,建强党员队伍,激发支部活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重教育、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要认真总结提升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办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53569;通信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号主楼342室,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swbb@163.com。
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