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医疗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公示

日期:2024-09-02 17:19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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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社险中心办(2022)6号)文件精神,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认定永安市嘉桦医院基本符合福建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定点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7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8-3869979。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予以认定纳入福建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并上报备案。 

  永安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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