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整治涉农资金骗补突出问题的公告(五十六)
集中整治以来,为有效遏制土地撂荒,保证耕地和粮食安全,洪田镇在忠洛、井垄、大坑等村居大力组织开展撂荒地复垦复耕工作新模式,盘活受耕种条件差、种植效益低、农村劳动力流失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撂荒地块。通过“四步走”实现“四方收益”。
“第一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抓手,统一从村民手中流转撂荒的耕地,前三年免租金,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300元/亩,于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清。
“第二步”: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垫资约500元,进行撂荒地机械复垦,做到清除杂草,翻耕成田或成畦且具备初步耕种条件。
“第三步”:引导有种植意向的农户或外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与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耕地种植合同。同样约定前三年免租金,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300元/亩,于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清。并同时约定每年进行水旱轮作,即上半年种植烟叶(或玉米),下半年种植烟后稻、中晚稻。
“第四步”:通过三年的种植,撂荒耕地已变为农田,对符合条件的地块,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平整修复、田块归并,并配套农业基础设施。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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