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吴劲东同志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带领班子成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程协调督办推动落实整改。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按照整改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针对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工作。各科室(单位)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狠抓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下发《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时间要求。
(四)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开展。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对存在的问题注重从思想上找根源,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查漏洞,立足补短促强,制订下发了《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等内部管理制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起来,进一步立起刚性规矩、规范队伍管理、净化队伍风气、提升队伍实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整改促提升,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坚定初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重要学习内容。二是牢记使命,发扬务实工作作风。8月份以来,通过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4次、开展学习交流研讨4次,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学先争优,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如,8月份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领会退役军人工作“五个好”的新内涵、新要求,组织开展“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谢晓晖典型事迹的宣传宣讲。“9.30”烈士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持之以恒,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精准领悟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针对英烈保护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各司其职、落实协调机制。10月下旬制定了《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永安市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的通知》(永退役军人〔2024〕13号),进一步明确13个联动部门的职责和会议工作规则,切实加大联动协调力度,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二是协调联动、落实巡查制度。10月中下旬我局联合永安市检察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检查,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两组先后到小陶镇、大湖镇、西洋镇等烈士纪念碑以及部分零散烈士墓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烈士纪念保护设施“六个一”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三是形成合力、发挥联动作用。如,市检察官向管护责任人和当地干部群众进行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等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烈士烈属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风尚。
(3)针对烈士纪念设施权属登记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9月,成立由局长抓总,由分管副局长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责任到人,负责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权属登记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基础工作。学习借鉴与我市有相同情况且已取得产权登记的兄弟县市单位的做法,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对照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规划许可、地籍调查、权属来源等要素深入分析,提出满足不动产登记的方式方法,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确权办证顺利开展。三是细化工作环节,力求实效推进。已于12月中旬完成永安市烈士陵园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针对专业专职英烈讲解员队伍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设好英烈讲解员队伍。10月下旬,已组建首支英烈讲解员队伍,共有讲解员19名。由退役军人事务、文体和旅游、教育、职业中专等部门推荐专业讲解员、少先队员、教师、共青团员、退役军人组成,切实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二是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抓好永安市烈士陵园提档升级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永安市烈士陵园三明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永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教育功能。今年9月,对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东南卫视《鹰厦铁路》纪录片摄制组,深入地处鹰厦铁路沿线的永安市烈士陵园、西洋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等两处纪念设施重点取景拍摄。三是传播好永安英烈故事。目前,《鹰厦铁路》纪录片永安段已顺利完成拍摄,国庆期间作为省级献礼片在东南卫视、海峡卫视频道热播中,用镜头再现铁道兵烈士血洒福建热土、用生命树立红色丰碑的红色记忆和光辉历史,传播好永安故事。
2.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作用发挥不充分。
(5)针对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升政策宣讲能力。10月30至11月1日,组织全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负责同志)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领会最新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政策,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的政策掌握力。二是提升政策知晓率。8月30日,在老兵退役前夕,开展“送政策进军营,用真情暖兵心”活动,先后到驻永部队开展宣讲2次,受益官兵300余人。参加永安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主动宣传解读退役军人相关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3场,以“我与老兵面对面”形式,宣讲退役军人相关政策16次,进一步提升知晓率。三是提升宣传感染力。建立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微信群5个,及时发送最新政策,并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关注“岩城兵事”公众号,转发其制作的惠兵政策短视频20余次,通过服务站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的微信朋友圈,扩大宣传效果。
(6)针对指导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调查,摸清度数,找准着力点。11月4日,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退役军人身份证号与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比对,获取最新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二是搭建创业平台,将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与个体户进行分类,与农、工、建、邮储、光大等银行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办理拥军优抚专属小额贴息贷款等服务。截至11月,我市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638家,个体工商户730户,小型企业3家,微型及以下635家。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实地走访,了解企业运营情况。6月份以来,结合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和“我与老兵面对面”活动,先后深入优秀军创企业,宣讲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了解企业用工需求、运营状态等情况,力所能及的解决企业运营中的困难。
(7)针对服务联系退役军人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对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指导和督促,分发还未制卡人员名单到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微信、电话的方式联系未制卡退役军人如有制卡意愿的尽快办理申请,积极为其办理优待证申请,制卡成功后及时交付本人手中,及时上传发放凭证。截至2024年11月1日,建档立卡退役军人9580,已为8350名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成功办理优待证申领手续,占比87.1%,与5月20日相比,增长5.1%。二是重新制定印发2024年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实施方案》,重点联系抗美援朝老战士、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困难退役军人等。
(8)针对退役军人档案归整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8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成档案电子化招投标工作,2024年9月11日以30万元中标价与厦门市潮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二是市人社部门已形成电子化档案,城镇籍退役士兵可通过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档案查询、复印的相关业务。三是2024年9月9日与市人武部完成档案交接,近6000份档案移交档案电子化服务方进行档案电子化。10月11日、10月11日分别邀请市档案局领导与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场所以及档案电子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检,同时按照进馆标准和要求编撰目录、采购档案袋进行装袋。
(9)针对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管理,维护退役军人荣誉牌的激励作用。组织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已经悬挂光荣牌的家庭进行摸排,共发现刑事处罚和治安拘留的人员1人,收回、取消悬挂光荣牌1面。二是加强宣传,做好信息采集和数据的比对核实,及时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建档立卡制度和信息数据管理。组织对2018年9月以后参军入伍家庭悬挂光荣牌情况排查,及时补挂光荣牌13面,做到应挂尽挂。三是组织实施,做好光荣牌的管理和维护。加强与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沟通,每年核对一次退役军人数据,及时收回、取消各种违法犯罪人员的光荣牌。今天以来,共收回光荣牌悬挂1面。
(10)针对退役军人名录事迹记载工作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坚持正面引导,抓好政策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要求,今年12月新认定的参战退役军人花名册,将提供至中共永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及时载入永安市综合年鉴。二是坚持正面宣传,夯实思想基础。积极协调中共永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提前掌握永安市志编写年份,及时提供我市参战退役军人、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花名册,按照规定将此类人员载入地方志。三是坚持正面评价,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采取登门入户、集中见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退役军人情感沟通,对落实复退军人政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项优待政策和优抚待遇落实到位。
(11)针对督促指导基层业务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升工作能力,落实业务培训制度。8月5日至9日,组织5名“兵支书”参加全省乡村治理骨干培训;10月30至11月1日,组织全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负责同志)业务培训,增强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转变工作方式,落实工作清单制度。10月,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暂行)》工作小册子2000份,制作乡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事项清单300份,发放到全市15个乡镇(街道)、263个村(居)服务站,加强对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指导,规范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流程。三是转变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账制度。下发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工作台账,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服务站建立相关业务台账,10月30至31日,我市燕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仙泉、五四、龙山、岩城、汶洲等5个社区,迎接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5星级服务站现场考评,得到肯定评价。四是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工作考评督导。将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纳入年底双拥工作考评,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年底评优评先时适当地给予扣分。10月中下旬,联合市检察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检查。
4.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责任落实还需加强。
(12)针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2111”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力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初效。三是夯实责任,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具体方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位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个人,做到事事尽责、人人担责、个个尽责。
(13)针对阵地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6月12日更换烈士陵园内容失准的宣传栏,增加电子信息屏宣传与营造氛围的频次,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全面自查,对我局牵头制作的室内外宣传标语牌进行一次巡查,对1块存在失准表述内容的标牌及时纠正进行更换。三是强化宣传标语的审核把关,加强网络安全风险检查评估,每半年开展一次巡查,做到巡查常态化。
(14)针对统战工作责任落实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统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党组统战工作分管领导作进一步明确,为开展统战工作营造条件。二是积极履行主体责任。9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报告了履行统战工作情况,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制度,将履行统战工作责任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报告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队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差距。
(15)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专题研究。立即组织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5月份组织党员到市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严守纪律底线 砥砺担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6月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宣传片并开展交流讨论;7月份组织党员到文庙参观《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二是全面自查,加强整改。与接待酒店的沟通对接,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对菜单和用餐人数及时作出调整,严把事前端。三是落实责任,从严监督。加强结算审核,对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报销结算审批单、发票、菜单等凭证严格把关,对菜单用餐人数超标等情况及时核查,对菜单填写与实际不符情况要求酒店作出调整,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准确。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把好事前审批,事后定期检查关。
(16)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教育。落实公车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有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规范流程、有关纪律等进行明确,规范用车、规范管理。二是加强管理,严格纪律。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公车使用管理责任感,熟练公务车维修使用有关规定和审批流程,车辆维修结算清单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把关签字。三是强化监管,开展治理。严格落实公务车“两定一统”要求,根据《永安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框架协议》,与市采购办定点修理厂福建省众骏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定点维修有关事宜。根据“两定一统,统一保险”相关规定,与定点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投保。
(17)针对培训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培训费用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明确培训申请和审批流程。二是严明纪律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教育,举办各类培训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在培训期间有不全规范费用支出问题进行退回至财政账户,并对当事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存在。
(18)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分管领导对今年以来各类信访件逐一进行批阅,强调办事人员多请示多汇报,加强对分管事项的全面指导与监督。二是通过学习各类信访平台事项办理规范流程,分管领导全程跟进指导和审核签名把关。三是10月21日分管领导牵头咨询局法律顾问电梯增设相关事宜,责令三明科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必须解决电梯增设型号、价格不符等问题。该公司(中标方)同意按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意见12万元支付(原合同价17.8万元,减少支付5.8万元)。四是向财务室核实增设电梯前期进度款仅转入签约单位三明科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同时与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申明与非中标联合体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并以此份为准。
(19)针对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材料审核机制,对所有提交的学习教育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举一反三,加强各类学习教育材料的审核把关,避免再出现内容雷同或与实际不符情况。二是完善材料来源渠道,拓宽材料收集、汇总。从工作实际出发,多个角度、多个方面提炼工作总结、学习心得等材料,提高材料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三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持续优化材料编写流程。8月9日,已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各类材料撰写严禁照搬照抄,严防形式主义问题发生。
(20)针对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每项工作前,明确具体目标和完成效果。加强对项目工程中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和审查,定期检查记录、报告和归档材料,明确项目具体目标和完成效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已确定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代理中标通知书制发单位。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项目经办人员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熟练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及方法技巧,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案例分析,以案释法,增强干部的责任心。如,组织党员到市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严守纪律底线 砥砺担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宣传片并开展交流讨论。
7.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永安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摸清现有固定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台账清单,今后每年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对无法使用的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做到账物相符。今年8月以来,调拨使用和报废12台电脑,严格落实资产审核审批手续。
(22)针对房租收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5月27日上午,召集7家租用户就该问题进行通报,要求从2024年6月份开始,乙方必须按租赁合同中“先交租、后使用”、“按季交付租金”的约定,于每季度初收取当季房租。二是对未按合同及时交租的商户,由军供站进行催收。三是督促局签约的法律顾问单位常态化对此事项进行法律保障服务。
(23)针对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4年5月19日下午,与劳务派遣第三方永安市京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沟通,双方达成一致,从7月份开始,临聘人员工资按月发放。
(24)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订了《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经纪律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明确各账户库存现金日余额,做到按需提取、总额控制、及时存缴。二是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严禁各种不规范票据入账,杜绝发生不合法、不合规开支。如,将烈士陵园树木消毒费合同、烈士陵园砍树、垃圾清运等费用授权委托书、平台包车费发票及结算清单及时附入报销凭证,确保报销手续合规、完整。三是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对支出的发票认真开展规范性审查,包括发票内容等基本要素、开票单位的经营合法性等,确保财务单据明晰、规范。
8.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25)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意见,2024年10月12日与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已经达成协议,申明与非中标联合体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并以此份为准,采取合法的补救措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规避。二是加强业务培训。9月12日对局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人员进行基本专业知识的培训,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合同的审核把关。
(26)针对发包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党组书记、局长已就军供保障大院新增项目事宜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暂行)》,对新增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等进行明确。
(27)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军供站增设电梯型号不一致问题争取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审核把关,如,2024年10月成立工程验收工作小组,对2023年10月完成制作的零散烈士墓标志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情况为合格。二是强化法律把关,如,10月21日向局法律顾问提交《招投标文件》《增设电梯合同书》等电梯增设相关材料,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时,按照《电梯设备供货安装工程合同》单价合同12万元执行。我局组织军供人员现场对安装电梯的型号予以确认,确认安装电梯型号为Xmodel3(MRL),与电梯交付验收《电梯设备供货安装工程合同》型号一致,单价为12万元。该公司(中标方)同意按福建永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意见12万元支付(原合同价17.8万元,减少支付5.8万元)。
(28)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物资采购流程。制定详细的采购流程,组织负责该项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各环节职责和权限,确保采购活动有章可循。二是规范招标过程。采购全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特别是以招标方式签订项目合同内的物资采购要求,征求招标代理和有关部门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改尽改,在今后的工程事项中严格落实政府物资采购规范要求。三是明确验收标准。确保验收过程客观、公正、准确。如,局党组对烈士陵园人造草皮项目事宜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29)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局党组加强军休所党支部的建设管理,选派一名同志指导联系军休所党支部日常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组织换届选举。二是根据党组要求,军休支部于7月份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讨论换届选举具体工作事宜。三是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军休支部按规范程序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相关选举结果经上级党组织批复。
(30)针对补选支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2年7月22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已按规范程序完成换届选举。今后严格按上级规范要求落实支部换届、支委补选工作,加强程序合规性审查把关。
(3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11月6日机关支部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11月7日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座谈会和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参加人员均为7人,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相关情况在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32)针对主题党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提升支部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增强活动的实效性。二是征求党员意见建议,丰富活动形式,每月开展1次。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5月份组织党员到市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严守纪律底线 砥砺担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6月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宣传片并开展交流讨论;7月份组织党员到文庙参观《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3)针对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预备党员不予评定等次。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34)针对局党组未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1、2023年仅召开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每年按规定要求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8月9日,局党组再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结合巡察整改对下半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35)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扎实开展廉政谈话,今年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2次廉政谈话,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重点围绕谈话对象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普遍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开展谈话,不以谈工作代替谈廉政,确实把廉政风险问题谈深、谈透,起到提醒作用。
(36)针对述责述廉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班子成员对标规范要求,深刻剖析“述责述廉报告雷同”的问题原因,9月3日,在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当年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12.选人用人还存在薄弱环节。
(3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单位现有人员实际及工作需要,进一步与编办、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商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安排和人员补录事宜,下一步将充实在编在岗干部队伍,推动工勤人员任股级职务问题的消化整改。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今后干部使用将严格落实《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根据局股级干部组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38)针对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经办人员责任心,正确把握干部选任公示的时间节点和次数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归档,防止发生党组研究决定后的公示材料缺失问题发生。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选任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对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一次全面彻底自查,严格落实《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规定。
(39)针对任前公示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党组讨论决定后的第2个工作日开始公示。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公示要求,提升业务知识,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干部任前公示。
(40)针对廉政谈话和任职谈话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深对谈话制度的理解和掌握,明确谈话的流程和步骤,确保谈话能够按照规范进行。组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提升履职能力,今后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及相关记录,防止只谈不记或记录不全问题发生。二是畅通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和渠道,方便谈话双方进行交流和沟通,合理安排谈话的时间和频率,确保谈话能够持续、有效地进行并及时反馈谈话结果。三是改进谈话方式,增强谈话的真诚和信任,营造轻松、愉快的谈话氛围,让谈话对象了解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如,已组织分管领导对我局近年提任的股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做好相关记录,谈话人、被谈话人、记录人签名确认。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3.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1)针对整改档案材料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材料统计,制定详细的材料清单,对缺失的材料进行逐一统计,并尽快补充完整。如,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制订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规范档案分类,按照统一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明确分类标识。对材料进行补充,确保材料的正式性和有效性。各相关责任人扎实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三是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根据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整改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各相关责任人将整改档案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归档备查。
(42)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细化整改措施,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目标、步骤、时限和责任人。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自查,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应改尽改。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确保整改工作的透明度。如,根据问题清单,重新制订《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请销假规定》,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三是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提高反馈内容的深度和全面性,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如,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按规定开展常态化联系、走访退役军人工作。
14.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效不明显。
(43)针对巡察反馈的“行文发文不够严肃认真”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类似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化整改措施,对“行文发文不够严肃认真”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健全收发文工作簿,拟定收发文流程图,办公室安排专人接收、流转文件,做到随收随处理,及时拟注转办,加快公文阅处速度。二是完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行文发文规范和要求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如,组织学习国务院出台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各科室(单位)拟稿人为文件签发第一责任人,严格审定文件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拟定适合我局情况的文件内容,从严规范文件,提升公文行文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举一反三机制,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不再反复出现。11月6日,根据党组成员变动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形成会议纪要,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党组通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以下干部6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631669;通讯地址:永安市燕江东路1299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tyjr@163.com。
中共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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