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永安市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市信访局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整改方案,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永安市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整改工作专题会、推进会,审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1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立即整改到位。需要开展专项整治的难点问题,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抓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整改任务,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
(三)强化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第一议题”学习、《永安市信访局工作制度汇编》、《中共永安市信访局党建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在树牢“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存在不足,督促推动有权单位办理信访事项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1次。二是自行开展信访业务评查1次,评查出受理、办理环节上不规范问题信访件8件,已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狠抓办理质量,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从为民的角度出发,以信访工作法治化基本要求为基础,确保短时限、高质量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4年,我市在全省县(市、区)初件办理质量评比中排名33,其中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满意率为98.11%,一次性化解率为98.74%。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够到位。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较为薄弱,在建立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基层信访工作能力水平等方面缺乏有效抓手,市镇村三级信访评理工作滞后,在2020年7月省信访局随访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后,仍存在个别评理员不知道自己是评理员、不了解评理室建设进度的情况,以致该项工作成效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信访评理室建设情况的宣传,2024年以来向乡镇(街道)宣传信访评理室建设情况1次。强化信访评理员队伍建设,全市共有信访评理员2524人。2024年以来,完成矛盾纠纷排查评理249件,完成上级交办初次信访办理评理5件、重复信访化解评理1件,化解239件,化解率93.7%。二是依托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接访、共同协调。2024年以来,开展信访事项协调会75次(协调信访事项53件),全面分析信访事项合理性和存在症结,其中推动化解进度12件,落实下一步工作方向12件,已解决信访事项29件。三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隐患,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定纷止争,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4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次,全市共汇总矛盾纠纷367件,化解360件,化解率98%。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信访干部业务能力。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培训1次,局领导、业务骨干就信访工作法治化、基础业务办理规范化等方面进行工作交流;组织局信访干部职工及部门经办参与上级开展的《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1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与三明市局召开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并积极向信访干部传达培训要点1次。
三是“法理情”融合发力推动“事心双解”不够到位。存在对《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不深入、覆盖面不够,“三到位一处理”落实不力的现象。如,2023年永安市重复信访件326件,占年度信访总数的26.6%。又如,2020年10月永安信网诉〔2020〕186号西洋镇福庄村卢某某事项至今仍未化解,成为重点信访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放置在信访接待窗口,发出《条例》宣传册235份,向群众宣传《条例》652人次。每日在信访接访大厅、信访局门口,通过电视、LED显示屏循环播放《信访工作条例》内容。市、乡两级全面完成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五化”“四到位”路线图、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上墙公示工作。接访过程中,面对面向来访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规定455人次。二是圆满完成各级“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国庆等重要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任务,重要节点期间我市实现“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三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持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将道理讲明,政策讲透,阐明相关法律规定,争取信访人的理解,推动“事心双解”。2024年,中央信访联席办督办我市信访事项共13件,已按核减办结6件,按化解办结7件,化解率100%,未出现反弹情况。四是坚守法律“底线”,全力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永安市法院作出(2023)闽0481刑初485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王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三明中院,三明中院于2024年3月7日作出(2024)闽04刑终4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以来,永安市重复信访件265件,同比下降20.9%。五是针对卢某某信访事项,我局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抓手,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对信访人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不合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违法上访依法处置到位,多方、多元化对信访人开展帮扶、教育等工作,如:多次上门做信访人思想工作,分析利害,讲明法律规定,引导其依法依规信访并帮助信访人开展农业生产活动,从而增加收入,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从2023年8月以来,信访人未就该信访事项再次上访。
2.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存在短板。
一是信访事项处置分流不准。信访事项分流时遗漏相关事权单位,导致信访人重复信访。如,2023年12月18日信访人反映“店铺门口窨井盖影响店铺生意”,信访局仅按属地将该事项批转给燕南街道办理,却遗漏自来水公司,导致信访人于当月再次重复信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2024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培训1次,局领导、业务骨干就信访工作法治化、基础业务办理规范化等方面进行工作交流;组织局信访干部职工及部门经办参与上级开展的《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1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与三明市局召开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并积极向信访干部传达培训要点1次。二是精准转送交办。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五化”“四到位”路线图。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精准转送交办信访件。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精准转送交办信访件,截至目前永安本级转送交办信访件445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2024年以来,三明市信访局、省信访局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12日开展评查,未发现我局存在遗漏相关责任单位问题。三是2023年12月18日信访人反映“店铺门口窨井盖影响店铺生意”问题,社区已向自来水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并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人未提出疑议,该信访事项已按期办结。
二是指导督办不到位。根据《条例》第13条规定,信访局应当督导落实信访工作进展,但2020年以来信访局未就具体信访事项对相关事权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如,2023年12月27日、2024年3月29日向洪田镇、燕西街道发出提醒函,但未明确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也未要求责任单位及时反馈信访事项处置情况。又如,对信访事项实地督办偏少,多以电话通知、微信群发代替实地督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重复信访事项、重难点信访事项、久拖未决信访事项,通过发送督办函,提高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重视程度,并建立督办事项工作台账,要求责任单位按期反馈,切实推动信访事项化解。2024年以来,永安本级向相关责任单位督办信访件7件,均按时反馈。二是我局细化提醒函内容,对相关信访事项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重要节点期间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每日上报行踪情况,下发提醒函44份。2024年以来,圆满完成各级“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国庆等重要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任务,重要节点期间我市实现“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三是通过实地督导、开展协调会等方式,找准重难点信访事项具体症结,明确信访事项化解方案,指导相关责任单位逐步开展化解工作,推进化解进度。2024年以来,进行实地督导、开展协调会75次(协调信访事项53件),全面分析信访事项合理性和存在症结,其中推动化解进度12件,落实下一步工作方向12件,已解决信访事项29件。四是对已有化解方案,尚未落实到位的信访事项,定期向相关责任单位了解进展情况,确保按照化解方案稳步推进。2024年,对已有化解方案尚未落实到位的信访件进行跟踪,持续跟进进展情况,已化解4件。
三是运用听证推动问题解决有不足。信访听证属于信访法制化的组成部分,是化解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方式方法。根据《条例》第31条,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今后将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信访听证的相关规定及上级关于信访听证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适时举行听证等综合应用方式解决。2024年以来,中央信访联席办督办我市信访事项共13件,已按核减办结6件,按化解办结7件,化解率100%。
3.深化信访工作联席会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够有力。
一是信访工作联席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如,虽于2022年6月制定《永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需组织制定信访工作考评办法,但2023年印发的《全市信访工作考评办法》实际未经信访工作联席会研究。二是对联席会内页资料不重视。如,2019年信访工作联席会记录本出现2020年5月、12月两次领导接访记录;2021年3月21日信访工作调度会只记录会议标题,未记录会议内容;2023年信访工作联席会无专门会议记录本,而是以局长个人的会议记录本替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永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落实。二是如有制定考核方案,市信访联席办将参照三明市考核标准制定,并及时提交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核稿,总召集人签发。三是指定局办公室专人做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记录,并要求使用专门的记录本,规范记录格式,目前,2024年5次信访联席会议记录已规范整理。
三是以联席会为抓手强化监督追责、督查督办不够到位。2020年以来,仅1次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不力的单位和相关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同时,对一些重大、复杂信访事项督办效果不够好。如,2023年5月、10月各有1件信访事项被省信访局督办,目前仍未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履行“三项建议权”。2024年以来,我局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件,被采纳1件。如,永安市每月15日的市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要求全市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访业务经办人员参与集中接访,进一步压实属地属事责任,提升信访干部接待工作质效;提出完善政策建议2条,被采纳1件。如,针对盛景小区居民反映光伏发电问题,目前,因安装光伏设施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提出由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燕南街道、供电公司、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出台具体办法,并被采纳;提出监督追责建议1条,被实施问责0件。二是按期反馈督办事项,同时保持与上级沟通,按照上级要求推动阶段性化解。2024年以来,中央信访联席办集中督办我市信访事项共13件,已按核减办结6件,按化解办结7件,化解率100%。省信访局督办我市信访件8件,均按时限100%办结。永安本级向相关责任单位督办信访件7件,均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反馈到位。
4.落实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不够到位。
一是理论学习有差距。存在跟进学、系统学、深入学不够,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不高等现象。如,对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未组织学习研讨;未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又如,未将2022年5月1日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021-2024年四个年度制定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学习要求”具体内容一字不差。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今年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均由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6个月)负责,导致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缺乏延续性。同时,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不全面,意识形态“211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三是对统战工作认识不够到位。统战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未明确统战工作分管领导,未做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统战工作,未将统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中未涉及统战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和年度学习安排,认真拟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学习计划及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二是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负责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确保工作延续性。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2024年已分别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统战工作,中心组分别专题学习研讨1次意识形态工作、1次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局党组2024年9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统战工作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工作作风不严实。
一是对信访答复审核把关不严。普遍直接采用事权单位的答复意见作为信访事项处置结果,导致信访回复出现错误被三明信访局退回。如,网信留言〔2022〕111号答复意见直接采用大湖镇政府的回复,被三明信访局以表述不清为由退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对报告文字格式、内容表述、结论及处理意见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经审核不合格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拟稿或补充相关资料并主动与上级信访局沟通,及时准确掌握上级意见。2024年以来,我市被上级督办信访件8件,经我局初步审核退回承办单位修改3件,未出现因文字格式、内容表述、结论及处理意见错误被上级退回情况。此外,经我局初步审核,发现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文字表述问题,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5件。二是加强对人民网留言件办理流程的培训,强调办理时限短,提升信访干部的紧迫意识,争取在短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办理。2024年以来,本级登记和上级交办人民网留言件20件,投诉类、求助类事项,均按期办结。
二是信访情况通报形式化。如,2022年1-3月全市信访情况通报中,对表现突出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逐个予以通报表扬,但对信访工作执行不力的个别单位和个人没有具体指出,督促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细化通报内容,2024年8月对2024年1-7月信访情况进行通报,对具体单位指出初件办理质量方面存在的一次性化解率不够高、办结时长过长等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开展信访业务评查,抽查2024年以来信访事项,发现受理、办理环节存在不规范的信访事项8件,并明确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均按期整改到位。2024年以来,未发现信访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是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工作跟进不及时。存在超期受理、超期办结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经与上级沟通,已简化人民网留言件转送过程中的签批流程,省略市领导签批后转送环节,确保第一时间转送相关责任单位。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对符合办理范围的人民网留言件当天导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明确转送、办理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结。2024年以来,本级登记和上级交办人民网留言件20件,均按期受理、答复,未出现逾期情况。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一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二是公务接待“三单”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差旅费报销及公务接待凭证逐笔核查。共发现并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630元,补齐2笔公务接待“三单”凭证。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本局《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学习,要求落实好制度,把好审核关。三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认识,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采购及零星维修未询价。二是审核把关不严。三是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本市相关政府采购文件,并制订本局物品采购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维修行为。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财务账本附件进行核查并补缺补漏。现已补齐2020年业务培训通知一份,情况说明二份。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局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财务相关准则。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履职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2022年度未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2021年度仅召开一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按要求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023、2024年度均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二次。
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15年以来,未结合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责变化,排查梳理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同时,存在述责述廉走过场、廉政谈话不认真、2019-2020年原始廉政谈话记录本缺失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根据单位职能、岗位职能和工作流程,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建立《廉政风险清单》。二是严格按照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要求,落实好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之间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制度,2024年度完成廉政谈话14人次。三是突出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进行思想教育谈心谈话、重要节点廉政谈话等,抓早抓小,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2024年度已开展警示教育12次,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
三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该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需经党组集体决策,实际却存在将一些不属于“三重一大”的常规性工作提交党组会研究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化制度内涵的理解,对具体事项是否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做到精确区分到位,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提升决策效率。
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是支部换届不规范。如,2023年1月30日支部换届选举大会,1名预备党员参与表决和选举。又如,2020年12月10日,1名原副局长(非党员)在专题研究支部换届选举事宜的党组会上发表意见:“同意选举结果”。二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2023年5月吸收预备党员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集中学习《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落实好支部日常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督促指导,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是党费交纳不及时。如,1名预备党员转预备后,党费延迟2个月才开始交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组织开展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学习,规范党费核算要求,定期组织支部做好党费收缴。2024年以来未出现逾期缴纳情况。二是已对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
四是党建业务较为薄弱。如,2024年1月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引用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通过学习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全体党员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并购买发放《基层党务工作手册》,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3.未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规定。
一是选任程序不规范。2020年7月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股级干部任免时,未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二是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在研究人事议题时,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现象。如,2020年6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人事任免相关事宜时,1名讨论对象作为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加强《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规范,在选任局接访办信科、督查科科长工作中严格按照无记名投票表决、当事人回避、张贴公示等要求做好选任工作,并于9月4日完成任命。
三是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7月提任股级干部相关材料中,未见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相关记录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任职回避等规定。二是强化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等岗位人员发放纸质版的学习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研究人事相关事宜时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事。三是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及时将相关材料进行补齐,同时由局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做好动议、决定、任职等程序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2024年9月份提任1名股级干部,在任职前及时完成任职和廉政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一些整改措施未落实。如,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存在不用心面上应付”“公务接待‘三单’不全”问题,整改措施均明确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但查阅2019-2020年落实巡察整改有关材料,未见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的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例会,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各科室、各负责人根据职责认领全部问题,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补齐,做到全员参与整改工作、问题得到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由科室负责、分管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严谨性和连续性。
2.个别问题整改进度偏慢。如,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第一时间组织进行修订完善《永安信访局工作制度汇编》”的整改措施,但实际至2023年6月才完成工作制度汇编的修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我局于2019年6月、2020年2月、2023年6月先后三次对局工作制度汇编进行了修订,并围绕制度的严谨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对2023年6月修订的《永安市信访局工作制度汇编》进行研讨交流,并于2024年11月再次修订,确保各项制度依法合规、便于执行。
3.有些问题整改不到位。如,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2015至今,仅见2015、2016年各1份信访联席会会议纪要,也未见联席会决定事项跟踪督办督查记录”整改不彻底,至本次巡察仍存在同样问题。又如,整改措施“规范会议纪要的记录要求”落实不到位,2021年、2023年局党组会会议纪要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永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落实。指定局办公室专人做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记录,并要求使用专门的记录本,规范记录格式,目前,2024年5次信访联席会议记录已整理;指定局接访室专人对2024年联席会议决定的5件事项做好跟踪督办督查记录,并做好内页资料整理。二是针对局党组2021年、2023年会议纪要缺失问题,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继续加强会议纪要等公文写作学习,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时做好归档工作,目前2021年、2023年会议纪要已找回,并完成整理归档。
三、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在整改过程中,虽然各项整改措施都在按计划推进,但部分问题的整改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例如,在党建工作方面,虽然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性和吸引力不够;个别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还需要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巩固整改成果,有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和久久为功的劲头,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整改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担当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扎实筑牢廉政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615591;通信地址:永安市南区巴溪大道1111号市政府附属楼6号楼一层信访局,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 yaxfjbgs@163.com。
中共永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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