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1-15 09:29 来源:永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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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320日至42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永安市人民法院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院党组坚持把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对党忠诚和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于2024819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要求全院各庭室(部门)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严格按照整改时限、任务分工,做好集中整改,确保整改深入推进、长期坚持、高质高效,并以整改提升全院工作整体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挂靠本院督察室成立整改工作办公室。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落实,牵头庭室(部门)主动担责、细化措施,责任庭室(部门)全力配合、狠抓落实,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的上下联动机制。把狠抓落实贯穿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沟通对接、定期报告、督导追责、融会贯通,构建清单式闭环管理模式,深入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

  (三)压紧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院党组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明确的整改方案,对18个具体问题51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庭室(部门)和责任庭室(部门)。于20248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从政治建设、纪律执行、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巡察整改等方面,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四)加强督察检查,推动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强调整改工作要求,会商解决工作难点堵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每个具体问题自评整改完成应进行申报审核,由整改办统一建立整改工作资料档案;整改办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院督察室每月督察检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对临近整改情况的整改任务进行提醒,对整改落实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具体等进行督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反馈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

  1)学以致用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落实巡察整改为抓手,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学以致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在创优品牌上持续发力。设立龙头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天宝岩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教育基地;发出龙头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令、森林保护令、濒危野生植物司法保护令、拆违督促令等司法令状;协同永安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林长办公室、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幸福河湖促进会等部门,从建立湿地多元共治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等十方面开展协作。

  2)落实最高法有关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关执行程序方面的条文,严格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按债权数额比例分配执行款项。二是强化管理。目前,已完成采购程序,档案库房改造建设工程已施工完毕,并计划于今年投入使用。我院从2017年至今,已采购5期档案卷宗数字化加工服务,于20249月份开展第6期该服务项目采购,目前正处于采购程序中。

  3)结合实际抓落实提质效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转变思想理念。组织全体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进一步领会指标体系内涵要义和背后的审判理念变化,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主体责任,推动院庭长、员额法官加强质效分析研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员自觉养成数据分析和审判管理的习惯。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指标弱项。建立“质效跟踪、问题研判、措施跟进”常态化数据会商机制,对弱势指标及时制定具体措施整改提升,以全流程审判管理切实扭转个别指标落后的局面。三是抓好责任落实,促进提质增效。完善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阅核案件的规定》,有力压实办案法官主体责任和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用高质量办案带动全院整体质效持续向好。

  2.反馈问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践行“司法为民”法治精神有欠缺。

  4)超期未退诉讼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应退未退诉讼费整改工作。梳理2020年以来诉讼费未清退案件清单,明确诉讼费清退完成时限,要求各审判业务庭抓好清退工作。二是建立诉讼费清退工作长效机制。由院督察室牵头,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业务部门配合,督察室每月对生效案件诉讼费预收情况表(应退未退)进行通报,督促未退案件及时清退,扎实推进诉讼费退费工作常态化。

  5)工作疏漏导致申请人权益未得到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我院将进一步规范邮件签收流转流程,建立收发台账;对不属于法定权限内的事项,要求干警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做好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工作。

  6)司法条款运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对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则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明确网络司法拍卖的拍卖公告不得表述为“所有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应表述为“由买受人垫付税费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若买受人垫付的,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对法拍后当事人未及时申请退税的,还应主动联系买受人,要求买受人尽快来院办理退税手续。

  3.反馈问题: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立审执工作不够到位。

  7)审判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发改案件及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建立审判质量评查内部通报反馈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学习研判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问题成因及解决路径的分析总结,实现对评查结果利用和转化的最大化。二是强化内部考评结果。将三明中院随案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并对被评定为重大瑕疵和不合格案件根据要求提请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复评,依法依规进行结果复评。

  8)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堵塞漏洞,严控网络司法拍卖风险。制定格式化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相关情况审批表》,就网络司法拍卖容易引发的廉政风险点,如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不一致时,有无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提交时间、拍卖公告约定拍卖余款到账时间、拍卖余款实际到账时间、超期支付拍卖余款原因、悔拍没收保证金数额等流程节点,实行由执行局局长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同时将审批表附卷,并由内勤建立台账清单。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全面、具体、详细调查财产情况,并在拍卖公示时说明。对所有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实行由执行局局长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发布制度。三是强化网拍流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和院督察部门的联动协调配合,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拍成交案件“回头看”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授权委托不规范、网拍尾款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4.反馈问题:紧扣“公正与效率”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9)落实“能动司法”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做实判后答疑工作,制定出台《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答疑主体、范围、内容和流程,要求承办法官对每一起判后答疑案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意见实施以来面对面判后答疑386次。

  10)案件质量管理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质效指标短板,加大对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的督导跟进力度,进一步梳理、化解清积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通过关口前移、案件预警等方式,加速推进案件清理。研究制定《关于上诉案件移送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分类精准确定节点处理期限,建立集约化上诉移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11)审判工作质量仍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抓实抓细案件质量,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制度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规定。对常见改、发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对被上级法院、交叉评查等评为重大瑕疵、不合格案件,及时组织开展本院复评并将最终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法官年终绩效考核。

  5.反馈问题:以持之以恒的韧劲破解“执行难”问题不够有力。

  12)执行质效不够高。

  整改落实情况:20244月起,我院执行质效综合排名连续5个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9月份执行质效综合排名全省法院第九名。

  13)执行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统一行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执行统一行动,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涉民生、5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保持攻克“执行难”力度不松劲。二是加强执行联动,提升执行效果。建立执行法官联系乡镇制度,搭建起与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协管员沟通协作机制,做深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做细小标的额、涉民生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通过深入一家一户、田间地头,面对面做当事人工作,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加大执行案款的清理发放力度。成立案款清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案款清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每周对案款发放情况进行通报,对清理进度进展较慢的人员进行约谈,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案款清理发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14)执行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执行行为。就检察建议指出执行过程中一些不规范做法,进行认真梳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杜绝诸如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限制消费令》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程序性执行行为再次发生。二是严格全面规范使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养成接收案件后在系统相应案号缴款通知处生成对应子账号的习惯,生成子账号后所扣划的款项均会直接在到账登记处体现,无需另行再认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不明案款的督促认领和整改工作。三是多措并举,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与执行局的沟通配合,要求执行承办人员对执行到位的案款均纳入系统管理,不走线下。由财务人员对逾期未发放的执行款及沉淀的资金每月定期制作电子表格发给执行局,由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对账后明确到人,每月督促承办人员及时处置。

  6.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15)“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印发《中共永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每月理论学习内容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抓好分管庭室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一体推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16)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压力传导。根据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舆情处置“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新调整,确保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带好头、把好关,把应尽的政治责任和应有的政治担当及时落到实处。

  17)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所属网站已参照上级法院排版格式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栏目,专栏分为重要讲话和学习资料分栏,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专栏主要内容。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和日常更新,并注重对上传内容“三审三校”审核把关,进一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印发《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一会一报”的通知》,对讲座和报告会主讲人的思想政治方向、讲座和报告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制定《永安市人民法院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审批表》,由邀请人(经办人)签字确认,经庭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举办相关活动。

  7.反馈问题:统战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8)思想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院党组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并将统战工作纳入岗位目标与绩效考评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经研究确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鸿晖作为责任领导,政治部牵头,各庭室(部门)积极配合,切实抓好统战工作

  19)理论学习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专题学习统战工作。如,202410月,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组织专题学习统一战线工作,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论爱国统一战线(2024年)、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把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学习交流的主题,2院领导作重点发言,3庭室(部门)负责人作补充发言。

  20)工作举措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战成员台账,制定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少数民族干警名册。加强与统战成员的联络,积极向统战成员宣传党的先进理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要会议精神。组织民主党派干警和党外干警收听收看上级法院党纪学习教育视频会议,组织听取市委党校老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注重了解统战成员思想动态,院领导及庭室(部门)负责人常态化与民主党派干警和党外干警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统战成员的所思所想所盼。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8.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

  21)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围绕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时刻保持警惕。二是加强对干警日常司法作风的监督检查,对查实的不规范、不文明执行行为及时批评教育、通报处理,监督其立行立改。三是制定《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终本案件结案审查和后续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学习,加强执行干警办案能力。

  22)存在执行程序不严谨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我院将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规定,书面征询审判业务部门意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依法规范执行。

  23)存在走过场应付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相关法规学习。一是组织采购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确保每位成员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条、具体规定,在今后的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条例、法规规范执行。二是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严格抓好整改落实。

  9.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4)司法警察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15月份从该干警工资中扣回多发放的2059元加班补贴。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法警加班津贴的文件进行学习,结合本院警务保障实际情况和其他基层法院对文件落实的情况,进一步细化加班登记考勤,确保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发放加班补贴。二是严格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闽高法政〔201749号),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该项补贴;同时主动公开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发放明细以接受监督。

  25)超标准发放离休人员疗休养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从今年起暂停发放离休人员未外出疗休养补贴,用于抵扣超标准已发放补贴。

  10.反馈问题:工程项目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6)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综合办公室负责合同及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以及我院2024年新修订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制度)《永安市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的学习,熟悉掌握《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制度具体管理执行。

  27)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环节。增加对招标环节参与投标单位资质、股东的审查,确保参与投标单位之间的独立性,防止出现股东交织的情况发生。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环节,每一份合同除了经办人初步审核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合同签订不走过场,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对合同签订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在公示期内签订合同或进场开工的情况。

  28)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条款。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室、政治部等不定期随机对招投标工作及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抽查,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条款,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追究违约责任,使招投标过程公平、透明、公正。

  29)工程款结算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财务审核,要求财务人员今后要加强报销的审核把关,确保税费的准确结算。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1.反馈问题: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

  30)未严格执行会议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于提交党组研究审议的议题认真把关,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及提交议题的庭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认真审核提交的议题是否符合党组议事规则的议事范围,确保只有符合“三重一大”标准的事项才能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31)存在一事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严谨规范议事决策。对现有的党组议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每次党组会议的决策内容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有据可查,对已经决策的事项进行跟踪,确保执行到位,避免同一事项多次讨论,确保会议集中、高效。

  32)议事决策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议事规则执行和监督。加强会前沟通酝酿,对于重大议题,应提前分发会议通知和议题材料,确保党组成员对议题充分了解,按照预定的会议程序进行研究和决策,以确保决策的时效性和严肃性,避免临时动议和事后补会议记录。

  12.反馈问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33)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紧扣主题,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2024829日我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莅会指导。

  34)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党务理论学习。组织本院各级党组织组织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等,印发《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纪实表》,对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细化,确保发展党员进一步规范化。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安排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务工作骨干2人参加为期4天的全市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35)支部工作抓得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庭室(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述责述廉会,增强支部书记党建履职能力,压紧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机关党委定期检查支部“三会一课”。2024年度机关党委对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季度检查2次,对每个支部存在问题列出清单,下发支部要求对照整改。三是扩宽党务学习渠道。机关党委不定期在院内网、党务工作微信群发布有关“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及换届有关信息,供支部学习借鉴。四是加强党费管理。党员在支部微信群及时分享党费交纳情况,组织委员每月利用“复兴壹号”党费平台督促提醒党员及时交纳党费。

  13.反馈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

  3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 2 次,2024625日,我院召开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会,研究上半年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得到三明中院督导组的肯定,我院在永安市党纪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37)“一岗双责”重形不重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贴工作主线,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头雁效应”。二是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增强党建引领力,勇于攻坚克难、善于创新发展、敢于担当作为。三是对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廉政谈话存在问题的庭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38)聘用人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经咨询永安市人社局,我院不属于永委办发明电〔202364号文件通知单位,即我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受该文件限制。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对现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返聘人员数量逐步消化。

  14.反馈问题: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质效有差距。

  39)“探头”“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少数”履职尽责等方面,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40)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41)以案促改效果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梳理2021年以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台账,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制定《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改”。

  15.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严谨。

  42)人才队伍建设缺少谋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队伍建设的谋划。配齐配强庭室(部门)负责人。二是注重提升队伍司法能力水平。今年以来125篇宣传获《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42篇信息获省委《八闽快讯》等省市级刊物刊载,2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9篇论文在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福建省婚姻家庭法学专题研讨征文评选中获奖或省级以上刊载,获评全省法院信息工作优秀单位、三明政法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宣传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干警分获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巾帼最美”最美女法官等荣誉14项,1名干警在福建法院首届刑事法官技能竞赛中荣获“全省刑事审判业务能手”称号和“对抗性评议优胜奖”。

  43)执行选任规定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印发的《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今年我院按照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组讨论决定、任职的程序开展刑事审判庭庭长和督察室主任选任工作。20248月底,我院开展晋级干部廉政谈话,院长、分管队伍建设的副院长及纪检组长分别对提拔晋升干部提出要求和期望,20249月,我院开展“心廉心 清风传家”中秋家庭助廉活动,邀请20217月以来职务职级晋升干警家属到院座谈交流。

  44)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干部“八小时之外”报告制度,完善干部“八小时之外”报审签程序,中层正职以上干部逐级层报院主要领导审签,一般干警逐级层报分管领导审签。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6.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45)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度仍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院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已将执行案款清理发放工作纳入顽瘴痼疾整治项目内容,制定《关于将执行案款清理发放工作作为顽瘴痼疾整治项目的整治方案》,确保依法精准及时发放执行案款。

  46)缺乏常态长效抓整改的韧劲。

  整改落实情况:“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靠前指挥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销号。对需要中长期整改问题的持续跟进监督,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手、工作不达标不罢休、问题不见底不收兵。

  47)个别整改措施未组织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逐条加以分析,逐项销号整改,严防避重就轻、选择性整改;做到真认账、交真账,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出现做假资料、搞假台账等问题;同时抓好个性问题整改和同类问题共改,严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及边改边犯、反弹回潮等情况。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严查严惩、绝不姑息。2024年来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线上线下法官讲堂及业务培训42场次,共计180余人次参加;向上级法院选送71件优秀案例,采用6件。

  17.反馈问题:一些问题整改效果不理想。

  48)个别问题整改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对执行案款的动态管理,成立案款清理专项工作小组,由执行局内勤与院账务人员对已入账未发放案款,每周对账一次,定期公布执行案款未发放相关情况,对已认领且符合发放条件的案款,督促承办人在三日内通过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予以发放。对清理、发放不及时的承办人进行约谈提醒,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发生。

  49)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从食堂业务内部流程规范和财务制度规范两方面入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由食堂管理人员做好采购收支登记,严格区分干警伙食支出及公务接待用餐支出,确保食堂经费合规使用。

  18.反馈问题: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够有力。

  50)立足“当下改”和“长久立”,将落实问题整改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以及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方面还做得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一体推进,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同题共答,整改落实和工作推动同向发力,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谋划明年法院工作结合起来,全力以赴补短板、解难题、促发展,推动思想政治觉悟、审判执行质效、服务发展效能、队伍作风纪律全面提升,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新成效,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永安实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加强对年度考核拟评为优秀的人员信息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大政治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的沟通协调力度,年底开展评先评优应先征求廉洁方面意见,对当年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的干警,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三是把“有信必录”“有信必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有信必复”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立案庭负责人具体抓。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建立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机制,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压实办案法官办信办访、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责任,引导法官既注重依法办案,更注重案结事了。针对信访积案、重复信访等突出问题,强化实质性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绝对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以更高标准扛稳整改主体责任。院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全面从严治党管警这根弦,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带头巩固整改成果,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以率先垂范凝聚上下齐心、争创先进的思想共识。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院内督察室的联动协作,延伸监督触角、严明纪律要求,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坚决防止问题“回弹反潮”,共同写好巡察整改长期坚持“后篇文章”。

  (三)以更大力度推动整改常治长效。严格落实整改方案要求,自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于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防止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定期研判进展和效果,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巡察整改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四)以更严要求锻造法院铁军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队伍建设短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支部建在庭上”的优势,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快实施干警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强化法官履职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正风肃纪,系统贯彻“五个过硬”,锲而不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861087;通信地址:永安市南山二路66号永安市人民法院督察室,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fjyafy@sina.com

   

   

   

   

   

                        中共永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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