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和招标代理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按照合法合规、便捷高效、规范运行的原则建立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和招标代理库,现就建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库内容
1.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主要承担预算金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水电气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修建、更换、抢修等,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搬运、安装和零星用工等劳动服务项目,企业资质要求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仅限永安市本地企业,入库企业数8个。
2.造价咨询库。主要承担造价咨询服务费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造价审核工作,入库企业数8个。
3.招标代理库。主要承担招标代理费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入库企业数8个。
二、入库程序
申请入库企业按要求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和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等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遴选相应数量优质企业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入库手续。
三、运行模式
一般项目通过线上或线下随机抽取承包人,特殊项目经过审批可以直接指定承包人。其他未尽事宜仍按我局原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管理
我局另行建立业务考核管理机制,对年度考核优异的企业经审批后可以直接发包指定项目,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将予以约谈或退库。其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将直接作退库处理:
1.企业有违法行为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2.承接业务后不服从、不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工作内容的;
3.不遵守职业操守,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
4.年度约谈超过2次的。
五、其他事项
1.公告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
2.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
3.报名地点:永安市新府路85号
联系人:穆警官,联系电话:1885989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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