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永安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9号)和《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10号)要求,将我市申请2024年度永安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和涨价补贴资金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请向市交通运输局海事科反馈。联系电话:0598-3639736,信件名称请注明“2024年度永安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数据信息公示的意见”,寄送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永安市交通运输局海事科收,邮编:366000。
附件:1.永安市2024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统计表
2.2024年度永安市涨价资金申报附表
3.2024年度永安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自评报告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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