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闽台交流融合中心招募台企入驻暨开展合作运营公告

日期:2025-03-26 16:20 来源:中共永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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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永台两地产业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相互了解和心灵契合,我市特设立“永安市闽台交流融合中心”(以下简称“融合中心”),旨在打造一个集台企孵化、创新创业、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现面向广大台企公开招募入驻伙伴,并开展合作运营相关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中心简介

  中心位于永安市竹天下商业街16号楼,建筑面积583.93平方米,拥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优越的地理位置。目前已完成一期(一楼)191.96平方米项目装修建设,二期(二、三层)项目建设正在谋划中。现拟引进一家台资企业入驻并开展试运营合作。

  二、招募对象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在永登记注册台资企业,台湾青年来永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且台资占比30%及以上等台企优先入驻。

  2.愿意遵守市闽台交流融合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和合作项目。

  三、合作运营模式

  1.中心为入驻台企提供场地支持:在确保中心正常开展文化交流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入驻企业可错时使用中心一楼办公场地开展教育培训等业务活动,免租期限2年。免租期满后,租金按照市场价的50%收取,对于发展良好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租金减免或优惠(如因中心运营模式调整,另行商议合作条件)。

  2.入驻台企负责中心日常维护及管理:承担闽台交流融合中心(含二、三层公共部分及一层室内室外)日常维护和管理职责,工作日期间要正常开门办公,需做好财物管理、环境卫生保洁、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确保财产安全、干净整洁、运转有序。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4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入驻合作的台企,需填写《永安市闽台交流融合中心入驻申请表》,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永安市委台办(地址:市政府四楼408室;联系方式:范丽萍;联系电话:3829615)。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闽台交流融合中心所有。

  2.双方就入驻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欢迎广大台资企业踊跃报名,共谋发展!

  附件: 永安市闽台交流融合中心入驻申请表

  中共永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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