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0-01-22 11:36 来源:今日永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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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永安位于闽中偏西,是福建“小三线”时期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老国企多、旧小区多,改制企业职工住房条件较差, 街老、院老、房老、设施老是许多老旧小区居民的烦心事,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安全隐患较多、环境条件差、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

2019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要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自2019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6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做出了重要部署,明确要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要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

6月中旬,按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对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要求、原则、范围及改造内容提出指导意见。

10月下旬,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城镇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补齐民生短板,指导、规范各街道及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大刀阔斧拆迁重建,杜绝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改造原则、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相关政策内容。

(一)关于改造原则方面,主要是明确改造的主体和谁受益、谁出资等原则。

(二)关于改造范围方面,参照上级有关文件。

(三)关于改造内容方面,参照上级文件规定,包括违建拆除、基础设施更新或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环境整治提升、房屋维修改造、消防设施等。

(四)关于组织实施方面,一是按照中央补助支持老旧

小区、未能列入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城市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老旧小区分三类,分类分批实施改造。二是明确“街道具体实施、职能部门配合、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三是明确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城管、住建、住房保障等部门职责,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相关运营单位和老旧小区范围内的有关产权单位职责。

(五)关于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明确“谁受益、谁出资”

原则。改造资金从居民自筹、单位投资、财政奖补、上级补助等方式筹集。未列入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城市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自筹资金全部到位后实施改造。二是为推进小区管理、保障后期管护资金,对未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归集存量少于现有标准30%的小区,参照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征模式,在经过相关听证程序后,从自来水缴费渠道代征。

 

 

 

                          2019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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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永安位于闽中偏西,是福建“小三线”时期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老国企多、旧小区多,改制企业职工住房条件较差, 街老、院老、房老、设施老是许多老旧小区居民的烦心事,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安全隐患较多、环境条件差、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

2019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要大力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自2019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6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做出了重要部署,明确要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要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加强政府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参与。

6月中旬,按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对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要求、原则、范围及改造内容提出指导意见。

10月下旬,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城镇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补齐民生短板,指导、规范各街道及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大刀阔斧拆迁重建,杜绝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改造原则、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相关政策内容。

(一)关于改造原则方面,主要是明确改造的主体和谁受益、谁出资等原则。

(二)关于改造范围方面,参照上级有关文件。

(三)关于改造内容方面,参照上级文件规定,包括违建拆除、基础设施更新或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环境整治提升、房屋维修改造、消防设施等。

(四)关于组织实施方面,一是按照中央补助支持老旧

小区、未能列入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城市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老旧小区分三类,分类分批实施改造。二是明确“街道具体实施、职能部门配合、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三是明确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城管、住建、住房保障等部门职责,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相关运营单位和老旧小区范围内的有关产权单位职责。

(五)关于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明确“谁受益、谁出资”

原则。改造资金从居民自筹、单位投资、财政奖补、上级补助等方式筹集。未列入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城市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自筹资金全部到位后实施改造。二是为推进小区管理、保障后期管护资金,对未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归集存量少于现有标准30%的小区,参照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征模式,在经过相关听证程序后,从自来水缴费渠道代征。

 

 

 

                          2019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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