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06 08:05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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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一:2022年我市初中招生办法哪些条款作了调整?

  1. 将永安九中原招生片区纳入永安十中招生片区。即:将居住在曹远镇汶洲片区(霞鹤村、清水池村、汶一村、汶四村、张坊村、陈坑村、上墩村、下墩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居住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厂区的职工和周边务工人员的子女,划入永安十中就读。终止永安九中原面向乡镇招收部分家庭困难的农村小学毕业生和城区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招生政策。

  2. 简化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招生条件。将外来务工子女原需提供的务工合同、租房协议等非必要的材料给予删除。只保留城镇社保、户口簿(外县还需提供居住证)两项。此类对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区初中空余学位,在保障符合永招委〔2021〕1号文件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为入学派位对象的基础上,以入学积分(实际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每个月积1分,计算时间点为2021年8月始)的高低确定入学对象。

  3. 增加烈士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公安英烈适龄子女,凭烈士证、所在基层部队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市域内与之相关的地方或主管机构核实后,视同驻永部队官兵子女,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4. 将城投新楼盘燕城里列入三中招生片区、书香小筑列入一中附属招生片区。

 

  解读二:外地返永升学的如何办理手续?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到永安升初中的,持相对应入学类别所需材料于7月1日—7月15日期间正常工作日到市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解读三:初招需提供哪些材料?

  因每位毕业生所属情况不同,需提供材料也有差别。

  一、片内生

  1.父母单独房产类:(1)父母、儿童户口;(2)房产证明材料。

  2.祖辈单独房产类:(1)祖辈、父母、儿童永安城区户口;(2)房产证明材料;(3)父、母无房证明(房管局统一查询)。

  3.共有房产:(1)父母、儿童永安城区户口;(2)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房管局统一查询);(3)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廉租房:(1)父母、儿童永安城区户口;(2)廉租保障住房合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

  1.永安市户口(1)永安城镇社保凭证单据、闽政通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材料;(2)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

  2.外县市户口(1)永安城镇社保凭证单据、闽政通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材料,(2)居住证,(3)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

  提供材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产权证、贷款合同只需复印封面和页内涉及产权人、房产地址信息和有签字、公章页面。

  2.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需提供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和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2009年12月9日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3.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年3月31日前抵押的,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013年4月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购房全额付款又未领到产权证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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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一:2022年我市初中招生办法哪些条款作了调整?

  1. 将永安九中原招生片区纳入永安十中招生片区。即:将居住在曹远镇汶洲片区(霞鹤村、清水池村、汶一村、汶四村、张坊村、陈坑村、上墩村、下墩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居住在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厂区的职工和周边务工人员的子女,划入永安十中就读。终止永安九中原面向乡镇招收部分家庭困难的农村小学毕业生和城区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招生政策。

  2. 简化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招生条件。将外来务工子女原需提供的务工合同、租房协议等非必要的材料给予删除。只保留城镇社保、户口簿(外县还需提供居住证)两项。此类对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区初中空余学位,在保障符合永招委〔2021〕1号文件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为入学派位对象的基础上,以入学积分(实际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每个月积1分,计算时间点为2021年8月始)的高低确定入学对象。

  3. 增加烈士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公安英烈适龄子女,凭烈士证、所在基层部队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市域内与之相关的地方或主管机构核实后,视同驻永部队官兵子女,按其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

  4. 将城投新楼盘燕城里列入三中招生片区、书香小筑列入一中附属招生片区。

 

  解读二:外地返永升学的如何办理手续?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到永安升初中的,持相对应入学类别所需材料于7月1日—7月15日期间正常工作日到市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解读三:初招需提供哪些材料?

  因每位毕业生所属情况不同,需提供材料也有差别。

  一、片内生

  1.父母单独房产类:(1)父母、儿童户口;(2)房产证明材料。

  2.祖辈单独房产类:(1)祖辈、父母、儿童永安城区户口;(2)房产证明材料;(3)父、母无房证明(房管局统一查询)。

  3.共有房产:(1)父母、儿童永安城区户口;(2)父、母无单独住房证明(房管局统一查询);(3)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廉租房:(1)父母、儿童永安城区户口;(2)廉租保障住房合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

  1.永安市户口(1)永安城镇社保凭证单据、闽政通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材料;(2)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

  2.外县市户口(1)永安城镇社保凭证单据、闽政通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材料,(2)居住证,(3)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

  提供材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产权证、贷款合同只需复印封面和页内涉及产权人、房产地址信息和有签字、公章页面。

  2.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需提供不动产查询信息凭证(登录e三明→住房保障→不动产信息→查看详情→截屏打印)和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2009年12月9日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3.因房产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2013年3月31日前抵押的,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013年4月1日起抵押的房产证存档在银行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购房全额付款又未领到产权证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内)进行不动产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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