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意见的通知》政策问答

日期:2024-11-29 11:41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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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11月18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意见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哪些组织?

  答: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市建制镇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并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本通知对原文件有几方面的修改?

  答:本通知仅对原文件中税务机构名称做修改,将文件中“永安市地方税务局”变更为“永安市税务局”。

  三、修改本通知的目的意义?

  因2018年税务机构改革,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继承,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文件表述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故对《通知》进行必要修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税务局 潘 睿  0598-3559133

  永安市税务局 严艺航  0598-38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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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11月18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意见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哪些组织?

  答: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市建制镇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并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本通知对原文件有几方面的修改?

  答:本通知仅对原文件中税务机构名称做修改,将文件中“永安市地方税务局”变更为“永安市税务局”。

  三、修改本通知的目的意义?

  因2018年税务机构改革,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继承,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文件表述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故对《通知》进行必要修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税务局 潘 睿  0598-3559133

  永安市税务局 严艺航  0598-38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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