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永安段)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政策问答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12月9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永安段)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永政规〔2024〕9号),解读如下:
一、本通告涉及项目建设范围有哪些?
答:建设征地涉及永安市下辖曹远镇汶一村、汶四村,安砂镇曹田村、江后村、玲珑村、石碧村、小江坊村,洪田镇水西村、水东村、生卿村,燕南街道茅坪村、南郊村、埔岭村,燕西街道桥西村共5个镇、街道14个行政村。
二、本通告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有哪些?
答: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永安段),涉及永安市巴溪、洪田镇文川溪、洪田镇生卿溪、安砂镇玲珑溪、曹远镇九龙溪。本工程建设堤防、提升改造、护岸,共布置5个堤段,分别为城区段(含城区A段、B段)、水东段、生卿段(含生卿A段、B段)、玲珑段(含玲珑A段、B段)、汶四段。建设内容为:防洪堤(岸)线总长27.199km,其中新建堤防堤长14.214km,旧堤加高加固长2.166km,新建护岸长10.819km,新建排水涵管39处,新建排水箱涵6处。
三、本通告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分别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文〔2009〕72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防洪与引调水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安置〔2012〕8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水利局 陈永福 0598-363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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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12月9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永安段)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永政规〔2024〕9号),解读如下:
一、本通告涉及项目建设范围有哪些?
答:建设征地涉及永安市下辖曹远镇汶一村、汶四村,安砂镇曹田村、江后村、玲珑村、石碧村、小江坊村,洪田镇水西村、水东村、生卿村,燕南街道茅坪村、南郊村、埔岭村,燕西街道桥西村共5个镇、街道14个行政村。
二、本通告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有哪些?
答: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永安段),涉及永安市巴溪、洪田镇文川溪、洪田镇生卿溪、安砂镇玲珑溪、曹远镇九龙溪。本工程建设堤防、提升改造、护岸,共布置5个堤段,分别为城区段(含城区A段、B段)、水东段、生卿段(含生卿A段、B段)、玲珑段(含玲珑A段、B段)、汶四段。建设内容为:防洪堤(岸)线总长27.199km,其中新建堤防堤长14.214km,旧堤加高加固长2.166km,新建护岸长10.819km,新建排水涵管39处,新建排水箱涵6处。
三、本通告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分别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文〔2009〕72号)、《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防洪与引调水工程建设在实物调查前通告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移安置〔2012〕8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安市水利局 陈永福 0598-363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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