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已经申请离婚,现在双方关系缓和,想撤回离婚申请,要怎么办理?

日期:2023-09-25 17:03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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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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