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更改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要怎么办理?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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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安市人民政府承办: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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