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登记收养条件

日期:2022-12-14 10:18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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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人条件:

  1.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年满三十周岁。

  其他条件:

  1.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2.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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