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儿童能被收养?
日期:2023-09-25 15:40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