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2024)第003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登记申请人房屋被拆除,未办理产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就下列不动产权归属向社会异议征询,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电话:0598-3618131)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逾期无异议者,将予登记发证。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日
登记申请人 |
房屋坐落 |
幢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房产来源 |
黄有斌 |
永安市溪霞路388号 |
1 |
1801 |
118.47 |
拆除房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虾蛤村,建筑面积268.52平方米,登记申请人属拆迁换房取得(未办理产权证)。 |
黄有元 |
永安市溪霞路388号 |
2 |
1301 |
118.81 |
拆除房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虾蛤村,建筑面积268.52平方米,登记申请人属拆迁换房取得(未办理产权证)。 |
黄金超 |
永安市溪霞路388号 |
2 |
1702 |
92.91 |
拆除房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虾蛤村,建筑面积268.52平方米,登记申请人属拆迁换房取得(未办理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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