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10-25 09:23 来源:中共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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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12日至112日,市委巡察四组对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424日,市委巡察四组向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担当

(一)加强思想建设,主动担当作为。保护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保护中心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做到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细化分工,完善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保护中心党组下发《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成89个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整改时间要求。

(三)巩固建章立制,注重整改长效。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治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机制。以此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转变作风、提升素质、促进工作的过程,努力促使我中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推进湿地建设有关工作不够及时有力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项目前期论证准备不足造成资金损失。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落实。一是和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签订《福建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合同的补充合同》,待国家层面正式批复优化整合方案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重新编制《福建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二是督促购买服务方提交退化湿地恢复设计项目成果,同时从退化湿地恢复设计项目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避免再次出现造成资金损失的情况。三是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提醒和督促相关责任人,确保合同按时履约。

反馈问题⑵:项目建设与有关部门沟通不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公园建设观景台为用于湿地巡护监测,已逐级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疑似问题的情况说明,该问题现已销号。二是湿地公园保护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得到水利局的批复。三是后续将加强与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同时加强法治意识,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审核把关,减少合同疏漏。

反馈问题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如,安砂龙头地块土地权属尚未理顺,至今仍登记在永安贮木场安砂龙头木材转运站名下,影响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落实。商请永安森工公司协助提供西营坂地块相关档案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理清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形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争取将龙头地块产权过户至湿地公园,以此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履行湿地全面保护与利用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水污染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上下级联动的协作机制。如永安清流两地六部门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签订《关于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框架协议》,携手共护湿地生态屏障;司法+林长+河长三明永安上下两级签约《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司法的力量全域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多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勤联动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成立生态警务驿站,健全联合巡逻、政策宣传等长效机制,打通生态防控神经末梢。二是多形式开展湿地水质保护宣传活动,如完成开展以湿地与人类福祉为主题的湿地日保护宣传活动,倡导公众珍爱湿地,促进人水和谐共生。三是加强湿地湖面巡查和水质监测,发现湖面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发现水质污染情况及时告知各相关单位。

反馈问题⑵:自主监测的能力和频次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邀请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开展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技术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已完成野外相机设备检验工作,并实施第1轮野外相机投放。三是按照“2024年福建省湿地公园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公园野生动物野外监测,加大野外相机的投放频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反馈问题⑶: 202310月投入近10万元建设水质实验室,至今工作人员尚未掌握使用方法并启动自主监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完成制定湿地水质年度检测计划。二是已组织湿地干部开展线上、线下水质检测实验培训,目前相关业务人员已掌握水质的检测方法,并启动水质自主检测工作。

反馈问题⑷: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通过与专业化的公司合作,聘请保安保洁人员对公园管理站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管理,同时,制定环境卫生保洁要求及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园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完成科普长廊项目建设,新建自然课堂1处,布设野生动植物、鸟类等湿地保护宣传牌等共计30余块。三是改进管理方式,通过与安砂村共建,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优势,对公园周边露营地、森林步道、广场等区域进行全面的绿化管理。

3.关于消除湿地安全风险隐患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结合公园实际落实水上安全、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工作。二是今年以来共计开展水上巡查80余次,周边山林巡护120余人次,清理倾倒树木34棵,用水维护检修5次,用电维护4次,安全检查4次,其中市级领导检查1次。三是通过树立警示牌、安插禁火令旗、安装语音警示小警察、发送安全短信等多种形式在公园内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警示预防作用。

反馈问题⑵:湿地巡护队伍配备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根据湿地公园管护实际需求,重新理顺明确相关合同所需人员数量并分别签订合同,具体包括:与永安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签订《湿地公园2024年管护服务协议》合同中涉及的管护队伍2人,与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签订《保安保洁人力资源服务协议》合同中涉及的保安保洁人员2人。二是已制定检查记录表,按照合同约定加强监督检查。

反馈问题⑶:湿地安全隐患风险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落实。一是根据2023125日《关于安砂水库(湿地公园)载客游船整治等有关问题专题会》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安砂镇政府做好游船整治工作,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整治协调会,共同开展水上运输安全检查。二是配合安砂镇人民政府召集渔农、船舶船主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并签署《安砂镇船舶安全管理承诺书》。三是在通过树立安全警示标识发送水上安全短信、粘贴告示、分发《安全风险告知书》和《河北4.13水上安全事故警示书》等方式进行水上安全风险警示宣传,强化游客及船主安全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四是龙头管理用房已初步完成修缮方案的设计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统战工作责任落实还需再加强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宣传内容较为单一、阵地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建立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及应急处置预案制度,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应对保护中心日常工作中舆情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保护中心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能力。二是充分利用中心会议室、楼道墙体等空间打造党建阵地,营造深厚的党建红色氛围。三是加强宣传文化设施管理,开展湿地公园科普长廊建设项目,对安砂镇至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沿途破损宣传牌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在湿地公园内增加互动体验类宣传设施,打造湿地公园文化宣传新阵地。四是充分利用电子屏、横幅等宣传载体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在中心会议室新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营造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

反馈问题⑵:落实统战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等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10次,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的认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⒈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待增强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中共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2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4月以来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次,参观永安市乾坤清气馆廉洁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点1次,参加市博物馆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主题的现场教学1次。

反馈问题⑵:日常廉政提醒谈话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增加廉政谈话次数。2024年主要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人次,其中节假日廉政提醒谈话4人次,巡察整改工作提醒谈话1人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分管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9人次,其中2024年春节前提醒谈话1人次、春节期间提醒谈话1人次,五一节前提醒谈话2人次,巡察整改工作提醒谈话3人次,任职廉政谈话2人次;其他副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人次,其中2024春节前提醒谈话2人次,五一节前提醒谈话2人次,巡察整改工作提醒谈话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人次。二是学习干部廉政提醒谈话有关制度,规范谈话记录,做实做细廉政提醒谈话工作。

反馈问题⑶: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出现表述错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相关同志已对《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的错误表述进行修改,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有些工作浮于面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制定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工作。二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提升干部责任意识。三是加强文件跟踪落实,及时跟进反馈情况,确保文件落实到位。

反馈问题⑵:制度操作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根据保护中心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干部学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集中学习。

反馈问题⑶:考勤存在补记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相关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干部日常考勤工作,对外出、事假、病假、缺勤人员请假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处理。

⒊关于项目管理和设备采购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项目监管存在疏失。对项目施工及监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责令施工单位已于2024119日退回工程款7.188万元,后经结算审计单位重新复核,实际多计工程款为5.3878万元,保护中心后续将根据修正结算审核价,对退回工程款进行处理。二是经核查,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监理评估报告封面落款日期出现错误,现已进行修正,未出现提前出具竣工评估报告的情况。三是对湿地公园生境修复项目的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核,因步道左侧区域无法种植红叶石楠,剩余部分种植至台阶右侧,红叶石楠数量未出现偏差。四是对具体两位业务经办同志给予警告处分,要求工作人员汲取经验教训,以此为鉴,举一反三。

反馈问题⑵:采购项目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开展线上政府采购制度业务培训,学习福建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案例解析。二是开展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提高中心干部采购综合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反馈问题⑶:项目验收与合同履约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2023年生态监控系统提升项目中的设备进行检查清点,漏装8个硬盘现已及时安装到位,未发现其余设备未安装到位的情况。二是湿地公园生境修复项目中被雨水冲走的水生美人蕉将在适宜种植的小阳春时间进行补植。三是针对茶梅球实测高度过低的问题,开展植物生境修复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结果,扣除项目质保金440元。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预算资金执行效益考核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完善湿地巡护管护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并按照考评制度严格执行,确保绩效资金管理和监控到位。二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

反馈问题⑵: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与金盾森林资源管护有限公司办理全篷式巡护艇委托管理手续。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明细登记簿,明确资产采购、入账和使用程序和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相关手续。

反馈问题⑶:加油卡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建立加油卡充值台账。公务车辆加油卡充值须报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加油。二是车辆正常维修(保养)需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报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三是每季度将单车能耗统计情况表(含里程数、油耗等)报送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及市纪委党风室,并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公务车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⒈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党组织架构长期未成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党组织领导力度,下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文件,明确各领导干部分工职责。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保证党的决定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以来进行谈心谈话共计12人次,从严从实抓好党内政治生活。

反馈问题⑵:政治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不当表述等问题已及时整改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第一议题学习7次,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识形态工作、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等内容。三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2017-2022)》等重要党纪法规。目前已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7次,学习研讨4人次,现场教学1次、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1次。

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对党组(扩大)会议的范围把握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严格执行会议议题审核制度,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等有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执行。

反馈问题⑵: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会议议题审核制度,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等有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执行,避免出现临聘人员及非党干部参会情况发生。

⒊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⑴: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配齐职能科室负责人。目前,保护中心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和一个管理站均已按程序配备了负责人。二是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干部专业知识水平和素质能力。如组织干部参加无人机培训、全国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自然教育导师培训班学习,邀请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开展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监测技术及湿地保护业务知识培训等,增强年轻干部独当一面的能力,努力提升工作成效。

反馈问题⑵:执行回避制度和廉政谈话相关要求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明确研究对象不得参加、讨论人事议题。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拔了两名优秀年轻干部,并由分管领导对拟提拔股级干部进行任前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明确工作使命责任,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干部的大局意识,筑牢廉洁意识。

反馈问题⑶: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确保干部提拔任用合规合法,公平公正。二是20247月通过动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提任股级及副股级干部。同时,对拟提拔干部由保护中心党组书记、驻林业局纪检组长开展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双签字,并由分管领导进行任前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⒈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措施不够严实的问题

反馈问题:未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提出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细化各科室、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截至20241月仍未见结合单位科室职权、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排查有关风险点,项目建设和采购环节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单位各科室职权,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2条,并在工作过程中做好整改落实,消除风险隐患。二是20246月根据市委巡察问题,针对单位工作薄弱环节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强化项目监管验收,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三是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通报福建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⒉关于一些工作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

反馈问题:20207月市委巡察二组向湿地公司的巡察反馈指出人员机关化现象较突出的问题,直至2023年保护中心才建立龙头管理站值班制度并安排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驻站值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每周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工作人员在龙头管理站驻点上班,现场办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荐一名优秀党员为驻村第一书记,积极协助湿地公园社区村做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本次巡察中,保护中心党组没有接到巡察反馈问题的线索。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保护中心党组共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2位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保护中心干部具体两名经办人员在负责参与湿地公园保护中心2020石灰垅、罗峰坑项目验收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项目验收工作欠细致认真,对应当发现的项目建设内容与设计(竣工图)内容不一致的问题没有发现,致使该工程多计工程量支付款项7.188万元,造成不良后果。该问题线索由永安市纪委监委驻林业局纪检组立案调查处理,保护中心党组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有关情况,2024529日,永安市纪委监委驻林业局纪检组给予具体两名经办人员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保护中心党组在集中整改期间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3个问题目前正在落实整改,并正在组织实施后续整改。

反馈问题1:项目前期论证准备不足造成资金损失。

正在整改落实情况说明: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家级自然公园规划工作的通知》(林保发〔202422号)文件要求,对于整合优化方案中涉及范围调整的,原则上在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1年内编制或者修编完成规划。因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方案涉及范围调整,且国家层面未正式批复优化整合方案,导致《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需待国家层面正式批复优化整合方案后,立即启动新一轮总规编制工作,以此及时有效规避终止合同风险。

完成时限:20241231日前

反馈问题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如,安砂龙头地块土地权属尚未理顺,至今仍登记在永安贮木场安砂龙头木材转运站名下,影响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

正在整改落实情况说明:一是20068月,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将永安森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永安市区西营坂贮木场宗地内和安砂龙头的土地及所划拨的房地产捆绑在一起,以5200万元的价格有偿划拨给永安市国投公司。该地块有偿划拨后,永安森工有限公司对永安市区西营坂贮木场部分地块划回给永安森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争议。二是由于永安森工有限公司在移交原贮木场地块时,与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存在相关土地权属问题不能解决,不配合湿地公园办理龙头地块产权过户手续,导致至今仍未完成龙头地块产权过户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商请永安森工公司协助提供西营坂地块相关档案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理清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形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完成时限:20241231日前。

反馈问题3:龙头管理用房部分承重木柱开裂、柱基腐烂,存在安全隐患。

正在整改落实情况说明:一是因龙头管理站为木质结构房屋,工艺较为复杂,本地有经验人员较少,在前期邀请有相关经验的木工师傅及设计师到现场勘查,寻找合适的修缮方案及建议,花费大量时间;二是目前管理站修缮初步方案的设计工作已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龙头管理站修缮方案评审、项目招标及施工工作。

完成时限:20241231日前

下一步,保护中心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继续压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紧盯不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有效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同时,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湿地公园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621190;通信地址: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永安市燕北街道江滨路238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lyjsdb@163.com

 

 

中共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党组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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