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2024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4-11-06 16:36 来源:永安市司法局
| | | |

  为充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5名从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帮扶等非执法岗位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设永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燕东司法所、燕西司法所、燕北司法所、曹远司法所5个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优先选择具体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2日至2006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以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有传染性疾病的,有明显纹身的;

  10.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流程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由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纸质版3张及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联系电话),到永安市司法局(新安路118号)二楼原法律援助中心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咨询电话:0598-3855256

  (二)资格审查:永安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2024年11月下旬,具体事项通过电话、短信、“法治永安”公众号等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60分钟,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等基本法律知识。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则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笔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入围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若2个或2个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缺席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按照岗位招聘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审。体检和政审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体检、政审通过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五、人员身份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薪酬待遇

  待遇按照永安市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放弃。

  (二)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报考者报考人员需要了解聘用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永安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98-3855256。

  (五)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六)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列入永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人才储备库(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限内永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岗位出现空缺,从此次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分数依次递补。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永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98-3833365

  附件:2024年永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安置帮教协理员)报名信息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报名信息表.doc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