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永安华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排查认定,永安华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存在许可证被注销、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或“失联”“空壳”等情形,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闽政办﹝2023﹞25号)等规定,请上述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日内,至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日内书面告知本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金凤
联系电话:0598-3605889
附件:永安市名称包含“融资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名单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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