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206-3000-2021-00002 文号永市监质〔2021〕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1-20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兑现2019年度品牌、标准奖励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206-3000-2021-00002
文号 永市监质〔2021〕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1-20
标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兑现2019年度品牌、标准奖励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兑现2019年度品牌、标准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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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企业:

  2019年以来,永安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部门有效服务,使我市品牌、标准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共获三明市质量奖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个、有机产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完成主导或参与制定省地方标准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创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及申报部门奖励金的通知》(永政文〔2016〕110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标准化奖励金政策的通知》(永政文〔2018〕109号)和《永安市培育高成长大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2018〕20号)等文件精神,现兑现2019年度创品牌企业和申报部门、2019年度标准奖励金,共计116万元。其中,2019年度创品牌企业和申报部门奖励103万元,2019年度标准化奖励13万元。

  希望各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发展战略、标准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争创更多的品牌,制定更多的标准。

  附件:获奖单位名单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各有关企业:

  2019年以来,永安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部门有效服务,使我市品牌、标准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共获三明市质量奖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个、有机产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完成主导或参与制定省地方标准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创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及申报部门奖励金的通知》(永政文〔2016〕110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标准化奖励金政策的通知》(永政文〔2018〕109号)和《永安市培育高成长大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2018〕20号)等文件精神,现兑现2019年度创品牌企业和申报部门、2019年度标准奖励金,共计116万元。其中,2019年度创品牌企业和申报部门奖励103万元,2019年度标准化奖励13万元。

  希望各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发展战略、标准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争创更多的品牌,制定更多的标准。

  附件:获奖单位名单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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