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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206-3000-2022-00030 | 文号 | 永市监〔2022〕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17 | |||||||||
标题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206-3000-2022-00030 | |||||||||||
文号 | 永市监〔2022〕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7 | |||||||||||
标题 |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质计所:
现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是全国闻名、全省最大的笋干交易市场,至2021年底,有145家商户入驻,年交易额22亿元。为助推我市闽笋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永安笋干”的保护力度,带动笋农致富、笋业发展,加快我市乡村振兴建设,根据《三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双打办﹝2022﹞2号)要求,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监管提升工作重点
(一)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把笋制品交易市场质量安全关。对经营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开展检查,督促经营者依法建立进销货台账,对涉及的经营户要求完善“一品一码”可追溯台账,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鼓励经营户通过“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完善索证索票及可追溯台账信息。
(二)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检查。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内经营者经营商品进行全方位排查,摸清品牌授权许可销售等情况,开展商标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查处侵犯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等商标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广告日常监测监管。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内广告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及监督抽检。重点针对笋制品交易市场的食品是否超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对经营者进货的食品进行初步筛查,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
二、工作步骤
该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知识产权科、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质量综合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科、市管科配合,新桥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的所有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分类造册。
(二)宣传引导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就净化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环境工作对笋制品交易市场经营户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并与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三)整改治理阶段(2022年12月20日前),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督促市场内经营者规范经营,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证照不齐全的经营户,责令其限期办理证照,并督促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实行重点监管,并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投诉举报和办结率、侵权假冒案件数和结案率、负面报道数、经营者承诺等,达到预期目标。
三、强化督导检查
知识产权科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净化重点领域市场环境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以及相关科室协调联动,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实施全时监控,确保不留死角;要严格督促落实经营户主体责任,禁止侵权假冒商品在市场内销售。本局决定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成员见附件1),建立2个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大队、新桥市场监管所)+N个有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综合执法大队、知识产权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相关科室人员参与工作。
(二)营造舆论氛围。知识产权科要认真策划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深入、持续跟踪报道,大力宣传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力争在上级局组织督查时,形成阶段性成效。
(三)做好信息、统计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期间,请各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以及相关科室于7月5日、10月8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上季度《重点市场案件查处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工作小结,2022年12月25日前报送重点市场专项治理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陈红岩(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187****8536)
附件:1.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2.《重点市场案件查处数据统计表》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质计所:
现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是全国闻名、全省最大的笋干交易市场,至2021年底,有145家商户入驻,年交易额22亿元。为助推我市闽笋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永安笋干”的保护力度,带动笋农致富、笋业发展,加快我市乡村振兴建设,根据《三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双打办﹝2022﹞2号)要求,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监管提升工作重点
(一)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把笋制品交易市场质量安全关。对经营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开展检查,督促经营者依法建立进销货台账,对涉及的经营户要求完善“一品一码”可追溯台账,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鼓励经营户通过“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完善索证索票及可追溯台账信息。
(二)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检查。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内经营者经营商品进行全方位排查,摸清品牌授权许可销售等情况,开展商标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查处侵犯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等商标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广告日常监测监管。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内广告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及监督抽检。重点针对笋制品交易市场的食品是否超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对经营者进货的食品进行初步筛查,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
二、工作步骤
该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知识产权科、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质量综合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科、市管科配合,新桥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的所有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分类造册。
(二)宣传引导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就净化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环境工作对笋制品交易市场经营户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并与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三)整改治理阶段(2022年12月20日前),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督促市场内经营者规范经营,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证照不齐全的经营户,责令其限期办理证照,并督促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实行重点监管,并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投诉举报和办结率、侵权假冒案件数和结案率、负面报道数、经营者承诺等,达到预期目标。
三、强化督导检查
知识产权科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净化重点领域市场环境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以及相关科室协调联动,对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实施全时监控,确保不留死角;要严格督促落实经营户主体责任,禁止侵权假冒商品在市场内销售。本局决定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成员见附件1),建立2个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大队、新桥市场监管所)+N个有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综合执法大队、知识产权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相关科室人员参与工作。
(二)营造舆论氛围。知识产权科要认真策划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深入、持续跟踪报道,大力宣传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力争在上级局组织督查时,形成阶段性成效。
(三)做好信息、统计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期间,请各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以及相关科室于7月5日、10月8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上季度《重点市场案件查处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工作小结,2022年12月25日前报送重点市场专项治理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陈红岩(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187****8536)
附件:1.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永安市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2.《重点市场案件查处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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