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100-2021-00026 文号永政安办〔2021〕3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6-22
标题 关于印发《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100-2021-00026
文号 永政安办〔2021〕3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6-22
标题 关于印发《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印发《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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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3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2021年5月31日,位于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的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油罐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个储罐、1万余吨原油燃烧,应急管理部和有关地方调集1400余名消防指战员和多支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日夜奋战84个小时,最终扑灭大火,避免人员伤亡。这起事故暴露出涉事园区无序发展、企业严重违法违规、安全风险漏管失控和园区配套的应急救援力量缺失等问题。近年,化工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大宗化学品价格大幅上涨,河北沧州储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规划建设、合规储存经营、日常监管、风险管控等方面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临近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化学品储罐区,以油品和化学品储存、加工、物流为主的化工园区,化学品储罐数量多密度大的工业集中区。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安全准入情况。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设立和布局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是否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引进项目是否符合安全准入条件,是否存在只顾发展不顾安全、降低安全门槛的问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是否符合要求。  

  (二)属地安全监管情况。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安全监管机构、专业监管人员配备和监管执法情况,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试生产等建设过程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动态掌握储存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级别等变化情况,是否存在责任悬空、漏管失控的问题。  

  (三)化学品储存情况。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储存物料与设计不一致、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等行为,尤其要严查违规用非危化品储罐储存危化品、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储存危化品等行为。  

  (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企业安全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规范,储罐油气回收系统是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防止回燃(火)措施。  

  三、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一)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化学品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全面排查整治,各园区和企业要按照《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检查表》(附件1)开展自查,监管部门逐一对相关储罐区、园区进行检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确保工作质量。  

  (二)扎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未经许可从事危化品储存的要立即停产,并封闭和拆除非法储存设施。用好《刑法修正案》,对涉嫌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面排查涉及化工产业的各类园区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储罐区、园区(集中区)制定“一园一策”整改方案,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对风险等级高且难以整改的园区,要研究制定退出方案或调整主导产业;对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储罐区,果断采取停产停用措施,严防发生事故。应急、工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化学品储存动态监控机制,运用危化品生产、运输、进出口等信息和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危化品储存变化,提高监管防控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安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及时通报约谈。专项排查情况(附件2)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安办。联系人:陈华燏,电话:3820116,电子邮箱:yasajjwh@163.com。 

  附件1: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检查表 

  附件2: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3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2021年5月31日,位于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东兴工业区的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油罐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个储罐、1万余吨原油燃烧,应急管理部和有关地方调集1400余名消防指战员和多支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日夜奋战84个小时,最终扑灭大火,避免人员伤亡。这起事故暴露出涉事园区无序发展、企业严重违法违规、安全风险漏管失控和园区配套的应急救援力量缺失等问题。近年,化工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大宗化学品价格大幅上涨,河北沧州储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规划建设、合规储存经营、日常监管、风险管控等方面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临近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化学品储罐区,以油品和化学品储存、加工、物流为主的化工园区,化学品储罐数量多密度大的工业集中区。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安全准入情况。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设立和布局是否科学、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是否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引进项目是否符合安全准入条件,是否存在只顾发展不顾安全、降低安全门槛的问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是否符合要求。  

  (二)属地安全监管情况。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安全监管机构、专业监管人员配备和监管执法情况,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试生产等建设过程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动态掌握储存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级别等变化情况,是否存在责任悬空、漏管失控的问题。  

  (三)化学品储存情况。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储存物料与设计不一致、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等行为,尤其要严查违规用非危化品储罐储存危化品、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储存危化品等行为。  

  (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相关企业安全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规范,储罐油气回收系统是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防止回燃(火)措施。  

  三、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一)精心组织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化学品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全面排查整治,各园区和企业要按照《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检查表》(附件1)开展自查,监管部门逐一对相关储罐区、园区进行检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确保工作质量。  

  (二)扎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未经许可从事危化品储存的要立即停产,并封闭和拆除非法储存设施。用好《刑法修正案》,对涉嫌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面排查涉及化工产业的各类园区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储罐区、园区(集中区)制定“一园一策”整改方案,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对风险等级高且难以整改的园区,要研究制定退出方案或调整主导产业;对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储罐区,果断采取停产停用措施,严防发生事故。应急、工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化学品储存动态监控机制,运用危化品生产、运输、进出口等信息和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危化品储存变化,提高监管防控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安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及时通报约谈。专项排查情况(附件2)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安办。联系人:陈华燏,电话:3820116,电子邮箱:yasajjwh@163.com。 

  附件1: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检查表 

  附件2: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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