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在永安市辖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企业。
2.补贴范围
在养殖过程中发生死亡的病死生猪,且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3.补贴标准
每头给予80元补助,且由中央、省和地方财政按照比例分担。
4.申请程序
生猪养殖企业向乡镇提供养殖场基本信息,并在“牧运通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添加企业信息,形成账号,养殖企业出现病死生猪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在“牧运通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实时上报无害化处理信息,每月填写《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报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并由养殖场、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工作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盖地方人民政府章后上报农业农村局,形成《县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县财政局经审核盖章后,次月10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网络形式上报到三明农业农村局。
5.申请材料
“牧运通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提交的信息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6.咨询电话
0598-3853613
7.受理单位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
实时上报,按批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