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
2025年市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
12月1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永安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关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第三、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建议(送审稿)》《关于2025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关于2026年市本级收支预算编制方案(送审稿)》《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永安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送审稿)》《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送审稿)》,研究了兑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和2022—2024年任期激励收入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政府办提交会议审议的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请市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二、审议《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发改局提交会议审议的《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请市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三、审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永安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会议审议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永安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送审稿)》,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审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会议审议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送审稿)》,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五、审议《永安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发改局提交会议审议的《永安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请市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六、审议《关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第三、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建议(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交会议审议的《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第三、四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建议(送审稿)》,请市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七、审议《关于2025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交会议审议的《2025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送审稿)》,请市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6年市本级收支预算编制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交会议研究的《2026年市本级收支预算编制方案(送审稿)》,请市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九、关于兑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和2022—2024年任期激励收入事宜 原则同意市国资办提交会议研究的兑现国投公司、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永翔集团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和2022—2024年任期考核收入事宜,请市国资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025-11
2025年市政府召开第15次常务会议
11月2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永安市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工作汇报,审议了《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规定(送审稿)》《洛溪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推进方案(送审稿)》《永安市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研究了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并重新核定市殡仪馆编内人员薪酬、聘用人员控制数及薪酬等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永安市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应急局关于今年以来全市矿山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居安思危守底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部门要深刻认清年终岁首生产冲刺期与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双重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高度清醒,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关键底线。二要坚定不移抓落实。市应急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安市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灵活运用“一案三查”“一案双罚”“黑名单”、吊销证照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分类处置。三要举一反三提质效。要跳出矿山领域局限,以点带面,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文旅和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特别要加快三明市纪委监委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点题监督发现的26项问题整改,确保12月5日前全部完成。四要建立机制保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是一场持久战,必须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责任、措施、工作全链条闭环管理,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提前消除隐患,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关于《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规定(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提交会议审议的《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规定(送审稿)》,请市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关于《洛溪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推进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水利局提交会议审议的《洛溪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推进方案(送审稿)》,请市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明确,由温永有副市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该项工作,确保项目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永安市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 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交会议审议的《永安市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请市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五、关于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并重新核定市殡仪馆编内人员薪酬、聘用人员控制数及薪酬的建议 原则同意市民政局提交会议研究的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并重新核定市殡仪馆编内人员薪酬、聘用人员控制数及薪酬的建议,请市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从2025年12月起实施。 六、听取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工作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市场监管综合考核是省委省政府对三明市考核的重要标尺,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必须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将考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对照指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要强化经费保障。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既定政策分批兑现企业品牌、标准化及专利奖励金,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要提升工作质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特种设备闭环管理,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提升地理标志使用覆盖率,确保市场监管考核指标全面达标。四要深化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城管局要协同推进15年以上电梯安全评估,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助力地理标志规范使用,推动地标覆盖率至90%以上。其他相关部门要立足岗位职责,加强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025-10
2025年市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
10月3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永安市“十五五”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目录(送审稿)》《永安市2025年空气质量专项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研究了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沙溪流域水上数字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安办、工信局、道安机制办关于各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 二、审议《永安市“十五五”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目录(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发改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十五五”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目录(送审稿)》,请市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将规划编制视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发展工程,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局观念,契合国家总体战略,树立精品意识,以“工匠精神”打造高质量规划。二要紧扣时间节点。严格遵循进度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定期会商与进度通报机制,及时解决难点,预留充足时间用于调研、研讨与修改,避免仓促。三要严密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深化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夯实编制基础,规范起草、论证等程序,保障规划科学合法。四要聚焦内容质量。洞察发展趋势,体现时代特征与前瞻性,谋划储备重大工程项目,为规划落地提供支撑,加强与各类规划的横向衔接、纵向对接,确保目标一致。 三、审议《永安市2025年空气质量专项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2025年空气质量专项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关于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沙溪流域水上数字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关事宜 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会议研究的上海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项目(沙溪流域水上数字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关事宜,请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025-10
2025年市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
10月2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永安市2025年竹产业暨大康养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方案(送审稿)》,研究了巴溪流域(吉峰村至巴溪口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及长龙A地块、城东大道西侧地块、燕北街道益口抚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永安市2025年竹产业暨大康养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林业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2025年竹产业暨大康养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方案(送审稿)》,请市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研究审定。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本次活动是展示永安“竹产业+大康养”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平台,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以高标准谋划、实举措推进,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地见效。二要细化责任分工。筹委会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活动方案,切实履行中枢统筹职责,牵头抓总、协调各方,7个工作组按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三要强化保障支撑。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制定科学周密的安保与应急预案,提前排查活动场地安全隐患,杜绝疏漏,提升应急能力,保障活动万无一失,充分展现热情、专业、高效的城市形象。四要做优氛围营造。融媒体中心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推广竹产业与大康养产业发展成效、特色亮点,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提高群众对竹产业的认知度与关注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活动影响力。 二、关于巴溪流域(吉峰村至巴溪口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事宜 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交会议研究的巴溪流域(吉峰村至巴溪口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事宜,请市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研究审定。 三、关于长龙A地块、城东大道西侧地块、燕北街道益口抚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事宜 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会议研究的关于长龙A地块、城东大道西侧地块、燕北街道益口抚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事宜,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025-09
2025年市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
9月2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永安市城乡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研究了永安农业职业中专、七中等学校闲置校区资产处置、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认定复核、D级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永安市城乡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城乡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请市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关于处置永安农业职业中专、七中等学校闲置校区资产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农业职业中专、七中等学校闲置校区资产处置相关事宜,请市教育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关于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认定复核、D级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汽车园提交会议研究的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认定复核和D级创建相关事宜,请汽车园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025-09
2025年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
9月1日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昶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决定(送审稿)》《永安市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送审稿)》和《永安市巴溪流域(西洋镇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送审稿)》,研究了2025年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 相关事宜,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汇报。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决定(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司法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决定(送审稿)》,请市司法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执法事项收回是推动执法权责配置与基层治理需求精准匹配、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坚守法治底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举措。要狠抓衔接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与乡镇(街道)逐一建立“一对一”对接机制,全面完成收回行政执法事项的交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务必在30日内完成重新签订承接确认书工作,明确权责边界和责任分工,确保执法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要压实主体责任。对收回的行政执法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要强化协同联动。市直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针对跨区域、跨领域的执法难题,由市直部门牵头统筹,乡镇(街道)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执法工作格局。 二、关于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事宜 会议听取了市应急局关于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严实安全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思想深处重视安全工作,时刻紧绷“安全责任”这根弦。各乡镇(街道)要担好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要严管重点领域。防范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即将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要求深入一线。要严守安全底线。当前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强化预警防控,做到保障在前、准备在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按照“一案三查”的原则,做到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确保见人见事见责任。 三、关于2025年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市水利局提交会议研究的2025年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相关事宜。会议明确,(一)文川溪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事宜提交市委研究;(二)文江溪,小陶镇湖口溪、大湖镇胡贡溪等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事宜,请市水利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四、关于《永安市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送审稿)》 原则同意市林业局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送审稿)》,请市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省委、三明市委和永安市委领导对松材线虫病防控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以“消存量、控增量”为总目标,落细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要坚持精准除治。防灾减灾重在预防,要将防控工作重心前移,对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做好“时间安排、空间把握、林间作业、车间监管”重点工作,统筹“治、防、改,检、封、罚”等防控措施。要紧盯关键环节。重点攻坚燕西街道疫点拔除工作,务必实现清零目标,高度关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及国省主干道两侧出现的病死树,做到即死即清,确保动态清零。严格闭环管理疫木采伐、运输、除害处理等关键环节,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是凝聚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协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市林改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指导、调度协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以林长制为抓手,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各林长制协作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五、关于永安市巴溪流域(西洋镇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相关事宜 原则同意西洋镇提交会议研究的永安市巴溪流域(西洋镇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相关事宜,请西洋镇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六、关于听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事宜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 03-27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03-27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小陶镇丰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03-13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燕北益口各石桥北侧停车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03-13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大湖金银湖工业集中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03-02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01-09 永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6年第1号)
- 04-24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聘用驾驶员的公告
- 04-17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 04-08 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 04-07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04-03 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递补拟聘用人员的通告
- 04-02 永安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 04-24 2026年第四批职业技能见证补贴情况公示
- 04-24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聘用驾驶员的公告
- 04-24 2026年第三批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情况公示
- 04-21 2025年3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公示
- 04-21 2025年4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公示
- 04-21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人才优惠房申请资格情况的公示
- 10-15 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问题线索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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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4 @国务院 我来说
- 04-24 十四届永安市委养老服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 04-24 永安市领导调研巴溪流域水质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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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6 省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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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3 关于《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第3号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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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6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 12-29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 01-04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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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0 永安市区价比三家一览表(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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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6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供水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 01-16 永安市区货比三家一览表(2026.1.16)
- 12-08 2025永安市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
- 09-16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08-2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救生衣、救生圈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 11-16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11-10 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11-03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9月自愿性认证领域检查结果汇总表
- 03-04 永安市公安局关于《巴溪湾小学门口路段(马夷口路至龙山路)小型汽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02-13 关于公开征求《永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01-10 关于公开征求《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09-02 2024年永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01-30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永安市街道辖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01-11 关于公开征求《永安市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的实施案(试行)》意见的函
- 03-31 永安市燕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03-30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03-18 永安市西洋镇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03-17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03-16 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02-24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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