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概述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申请对象

 

一、就业登记。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注销手续。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及时到经办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二、职业指导。有职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

三、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有了解就业政策法规需求的劳动者。

四、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1、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享受补贴(待遇)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1、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说明

申请人携带套餐涉及事项的申请材料至巴溪大道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携带套餐涉及事项的申请材料至巴溪大道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中心窗口,由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无误情况下由综合窗口人员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地址

 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及就业中心)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相关事情

咨询窗口电话:0598-3637086(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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