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1:36 |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中山路188号,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852747,电子邮箱:yacjjc@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继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10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7条,占比53.77%;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9条,占比46.23%;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比1.7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比3.51%;其他类信息54条,占比94.74%。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0条,对申请的答复总数0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联系,持续做好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成本单位管理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维护并公开相关信息4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预决算相关内容8条。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51件,办结率100%。全年共办理省平台信访件80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访件35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按照工作要求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2022年共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7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57条。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信息专题专栏更新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污水管网、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城市环卫等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在城市建设管理信息专题专栏更新工作动态19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自查自纠文字表述等错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局办公室与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衔接还不够到位,对文本量大的文件附件个别错别字、重复字审核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核,对常见的错别字、重复字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并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错别字检测工具再次进行错别字检测、纠正。同时,结合政府数字办统一排查,进一步进行错别字排查、纠正,有效保障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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