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4〕133号)文件要求,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服务永安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配合,构建了由领导分管、科室主抓、专人报送的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刘彩莲副局长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办公室为信息报送承办科室,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工作。相关科室的公开信息须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报送,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二是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局今年先后3人次参加永安市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并在我局组织的干部培训工作中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
三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及时将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件、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馆,供公众查询。
四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于公众在“福建�永安”门户网站上提出的建议、投诉,我局都及时查看,截至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有3项行政许可权,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公款购买小汽车的审批,已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此三项许可权的办事指南、办理条件。2014年1-11月通过永安市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338人,自
二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4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招标采购中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谋取中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四个企业进行罚款并给予口头警告,并将处罚决定在“福建�永安”门户网站公开。
三、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印发《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非涉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实施预决算公开,市本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也在政府网予以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我局已做好2013年永安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和2014年永安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和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在政府 “福建�永安” 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目前共有120家单位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各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机制,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认真做好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和统一审核答复等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确保答复质量和答复时限。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1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公开信息进度报告
截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和规范,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等。2015年,我局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作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和其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加快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丰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按照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要求,完善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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