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9:15 |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财政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内容主要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大同路66号,电话:0598-3633725,邮编:366000,电子邮箱:yacz362062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安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财政职能,围绕民生保障等工作,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扎实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10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3条,占比41.35%;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8条,占比55.77%;不予公开信息数3条,占比2.88%。公开信息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条,占比18.6%;其他类35条,占比81.4%。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3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组织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

  1.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手续。各科室发布文件时应备注公开属性,应主动公开的要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公开,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2.做好日常公开工作。选派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跟班学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规范性操作,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配强队伍建设。同时定期对所属栏目自行梳理,总结不足,找出原因,解决问题,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3.落实重点公开工作。2021年政务公开栏目参照省财政厅标准目录要求,进行增减变动,我局在财政资金栏目下专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用于公开涉及资金专项专用的情况,并且严格遵守市政府要求按年度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履行好财政部门的职能。

  4.积极配合政务公开考核工作。2021年11月,按照市政府办通知及年终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对涉及我局的相关栏目认真梳理并开展自查,圆满完成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方面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在财政资金专栏设立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栏目,按年度公开预决算内容,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决算等信息。另一方面采用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及时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应主动公开内容,同时也通过图书馆、档案馆、今日永安网等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对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度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43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方面加强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所属科室人秘科负责日常公开工作,明确局领导、各科室应密切配合,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规范性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政务公开要求与相关职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格式、程序、公开时间和流程,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应遵照政务公开流程手续办理方可公开,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日常因财政业务,公开时间存在滞后,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公开文件的类型还比较单一。涉及财政资金直达、脱贫攻坚等文件公布较少,信息公开的数量、类型有待增加。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较为频繁,导致工作衔接有效性不足,不利于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推进市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事项。

  2.完善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类型。建设好、管理好与财政部门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立足财政职能,及时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内容,同时也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公开力度,确保财政部门相关信息内容发布及时、发布到位。

  3.进一步加强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跟班学习,并主动学习其他市县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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