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10 |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财政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财政局办公室(永安市大同路66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725,电子邮箱:yacz362062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中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结合,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使政务公开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10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8条,占比46.15%;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7条,占比45.19%;不予公开信息数9条,占比8.65%。历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3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条,办结2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3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持续做好两馆报送工作,2022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8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4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工作机制。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强化社会化民主监督。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立还需加强。 

  2023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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