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发改行业实际,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我局今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我局设立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1名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自局信息公开办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对中央和省、三明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投资重点投向等信息,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情况。
3、完善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完善《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4、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了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
5、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办兼职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提高兼职人员业务知识。按照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达到了检查工作,交流经验,提升能力的目的。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责任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做好我市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报送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督查,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形成“比、学、赶、超”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对项目推进措施较好的方法进行宣传报道,确保好的项目推进办法能及时进行推广。信息报道成效显著,年度重点项目信息报道在省级刊物发表信息3篇,三明级刊物发表信息12篇,永安市级刊物发表30篇以上,较好地完成了我市重点项目信息报道工作。
二、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5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主要类别。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9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重大项目建设70条。
(三)公开主要形式。2015年度我局通过网站公开信息79条。
(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公开情况。2015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2015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等。2016年,我局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各科室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及相关文件,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本局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社会关切的事项,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数 |
条 |
79 |
24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79 |
24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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