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4:37 | 来源: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a.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永安市巴溪湾南山路1号,电话:0598-3836667,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smsya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立足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协调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夯实政府信息工作基础,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15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52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1条,占0.7%;重大项目131条,占86.2%;规划计划6条,占3.9%;其他应主动公开14条,占9.2%,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方便公众获取查询,并参照相关制度,建立《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支撑,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永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按时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同时本局办公室备有存档材料方便上门咨询公众查阅。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我局信息,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主动发布我局信息,确保我局在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是围绕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我局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进行在线问答的政策解读,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以高质量产业助力高质量经济发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项目审批、立项备案等应公开信息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开。2019年,公开审批项目131件,立项备案350件。  

  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建立民生价格信息采集与发布制度,每周二在《永安新闻》节目中开设《价比三家》版块,刊播《今日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新任务新举措,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本级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永安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永发改营商〔2019〕107号)、《永安市提升营商环境考评办法》(永发改营商〔2019〕114号);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我局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二十家企业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132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没有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不能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需要。二是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本单位掌握的全部政府信息梳理不全面、不完整。三是对热点问题的及时回应、处理措施、进展情况公开偏少。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以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及时回应热点等民众关心的信息,提升信息工作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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