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永安市巴溪湾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6667,电子邮箱:smsya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和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结合发改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持续深化,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10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95条,占比88.79%;依申请公开信息数9条,占比8.41%;不予公开信息数3条,占比2.8%。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比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占比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比0%;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占比0%;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80条,占比84.21%;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占比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占比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占比0%;科教文体卫生类0条,占比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占比0%;其他类15条,占比15.79%。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0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2件。历年以来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文件,以全生命周期公开的形式,公开重点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个内容,公开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同时围绕项目审批做好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23年共完成16个省重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公开,公开项目批复相关文件95份。
二是加强收费管理,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公布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对涉及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主体进行了全面公示。同时,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等价格收费政策文件进行公开,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三是促进价格稳定,做好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公开。对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商超做好日常价格监测,同时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蛋等市场价格动态。每周进行价格监测并在永安新闻、今日永安网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同时每周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价格与收费”-“价格公告栏”发布“价比三家”信息。
此外,我局还积极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及意见征集等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做好人员安排,保障到位。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能及时对接市政务公开中心,并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二是做好平台建设,机制到位。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项目建设、价格与收费专栏,并做好本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文件公开工作,确保每个专栏更新频率不超过半年。三是做好流程审核,责任到位。要求局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上网保密审查流程做好政务公开日常报送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我局每月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107条。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不断强化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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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 发件数 |
本年废 止件数 |
现行有 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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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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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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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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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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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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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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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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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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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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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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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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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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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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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1.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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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 予 公 开 |
①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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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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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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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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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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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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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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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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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 法 提 供 |
①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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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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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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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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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 予 处 理 |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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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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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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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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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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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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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 他 处 理 |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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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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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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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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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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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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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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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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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还有待提高,深度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人员力量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二是加大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规范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丰富公开内容。推动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发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予以及时回应,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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